2018年8月14日 星期二

聖經和基本法


英國殖民地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和港獨份子陳浩天都把基本法和聖經相比,一個說他熟基本法如聖經一樣,一個說基本法不是聖經,可以隨時修改。兩個人心中都明白,基本法是國家憲法的補充部份,都是中國人民神聖不可侵犯的規定。聖經是天命,憲法是人民和國家的命脈,都觸犯不得。但兩人都提聖經,知道憲法就是如聖經一樣神聖,但他們都要去觸犯。從這一點看,殖民地官員和港獨份子,都沒有絲毫尊重對方的意思,就像美國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互不尊重,發動十字軍,借基督之名,在中東進行侵略戰爭。

對於中國人來說,聖經是上帝之言,必須行善去惡,基本法是國家憲法一部份,每個人都得守法。陳浩天一班港獨份子要代表13.8億人民去改中國人民定下的法律,他以為聯結美國和台獨、藏獨、疆獨就可把基本法改掉,讓他把香港從中國領土分裂出去。美國潛伏於外國記者會的特務,給港獨份子設壇作法,在香港宣揚港獨歪理,侵犯中國主權和人民尊嚴,還假腥腥說這是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不持任何立場,難道不理中國外交部警告,為港獨張目是不持立場的行為嗎?利用香港播獨,就是向中國挑釁的行為。

在外國特務記者的安排下,港獨份子明目張膽說基本法不是聖經,也就是說,不是上帝的話大家可以不聽,不但可以不聽,還可以任由他們去改,變成香港不是祖國不可分割的部份,可以任由他們分裂出去。他散播妖言,指基本法不由香港人公投,他們可以不承認,無視香港各界代表對基本法制定的功勞,無視13.8億人民的意志和決心,企圖挑撥香港不明真相的人擾亂香港,製造動亂。他們口說愛與和平,但我們在佔中時期見到的卻是暴力衝突,不守秩序,粗言穢語,煽動一些社會流氓去衝擊立法會等暴行。

聖經是神聖的,國家憲法更是世間不能缺少的法律準則,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去觸犯任何國家的憲法規定。不遵重他國憲法,最低懲罰就是被宣佈為不受歡迎人物,永不獲進入被觸犯國領土,重者則要受審,被判以監禁懲罰。香港必須保護好國家主權和尊嚴,不能讓外國間諜進行破壞國家安全的勾當,包括為港獨設壇,為港獨份子撐腰壯膽。聖經的立場就是守十誡,第四誡就是孝敬父母,忠國愛民,竭力愛護國家和民族,盡國民義務(羅十三17)。陳浩天談聖經,他知道認宗認祖的重要性嗎?難道他不怕入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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