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3日 星期一

國旗國歌不容侮辱

對港獨零容忍,包括了港獨主張、港獨行動、港獨宣傳。一切港獨行為都是危害國家安全、分裂國家的企圖,必須受到制裁。在九百多萬平方公里的國土上,沒有一寸可以有港獨分裂份子藏身之地。港獨沒有自由,必須打擊和制裁。制裁港獨是政治行動,是國家主權的表達,是國家憲法賦予的神聖職責。香港必須有特種警察,確保國家主權不受漢奸走狗和國際反華勢力侵犯。國家外交部、紀律部隊都必須強起來,給港獨份子以狠狠的打擊。打壓港獨份子天公地道,是維護國家獨立、主權和尊嚴的神聖行為。

網上曾流傳一段人稱大俠的大叔掌刮高喊香港獨立和香港建國的港獨份子的視頻,網民看了無不稱快。大叔衝上去不但是一種勇敢的行為,而且表達了香港人維護國家尊嚴的決心。可是作為國家特區的警察不去執法,要由一位特區愛國市民動手去維護國家尊嚴,是一種悲哀。我們主張要有一支特種警察去對付分裂主義者,因為香港是一個特殊的地方,必須有一支受過訓練,專門用以對付西方反華勢力在香港豢養的走狗和漢奸。一般警察只受過維護社會秩序的訓練,對於政治行為不知所措,因而必須有特種部隊。

侮辱國旗國歌、宣揚港獨、分裂國土都是西方反華勢力在香港推動顏色革命的行動,特區政府絕不能容忍。反華勢力說,尊重要出自內心,他們有權不尊重中國,中國不能迫人去尊重他。我們不是要迫你去尊重,可我們不能容許你去侮辱中國。國旗和國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像徵,代表了13.8億人民的尊嚴,絕不容許任何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上侮辱他的神聖地位。每一位中國人都有義務和權力去保衛國旗國歌神聖不可侵犯的尊嚴。侮辱國旗國歌是對革命先烈的污辱,是玷污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人民的惡行。

對於尊重國旗國歌,特區政府和教育局有責任教育市民去尊重。對於侮辱國旗國歌的人必須給予制裁和懲罰。懲罰本身就是教育的一種方式。對於亂過馬路的人給予檢控和懲罰,亂過馬路的人就少了;誰要對國旗和國歌做出不尊重的舉動,即將其拘捕、判刑,膽敢侮辱國旗和國歌的人就會收斂。在網上看到有人侮辱國旗,把五星紅旗上的星摘下來,向愛國同胞進行挑釁,是極惡劣的行為。這不是行為藝術,是醜惡的挑釁和侮辱,必須將其繩之以法。擒賊先擒王,誰帶頭,先抓誰,給他下馬威,絕不容忍和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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