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4日 星期三

對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

香港反對派演出了一齣用黑金抹黑普選的醜惡一幕,把青少年引入歧途。美國中情局通過洗政治黑金的手法,讓人神不知,鬼不覺地撒潑大量金錢,用於推動佔中的陰謀,收買和訓練特務,宣傳和散播謠言,敗壞人心。首先他們製造犯法無罪無錯的輿論;其次把普選要求特首必須愛國愛港,指為假普選;其三把全國人大決定指為惡法,讓很多年青人給洗腦,以為他們在做正義的事,紛紛跌落法律陷阱。

法制是國家用以保障公民權利和自由的制度,與民主制度密不可分,所有市民和政府官員都必須遵守,不容許任何人獨裁、恣意專橫。人大決定,代表了全國人民的意志,要求治港者必須愛國愛港,代表全國人民的利益,不是你提名任何人都可以的國家大事。法律秩序不是自然產生的,它是通過法律和制度對各種社會關係進行具體調整,依靠國家、公職人員和公民嚴格遵行所建立起來的,不容有隨意性。

人民的意志通過法律和制度建立起來,包括立法、執法、守法都有一套完整規則,讓人人依法辦事。人民要做主人,必須按法律規定立法、執法和守法,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社會必須有倫理、有秩序、有上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社會才能有序運行。有了法律不但公民要遵守,國家機關、公職人員和社會團體無一能外。誰破壞社會秩序,不講法律道德去犯法就要去伏法。


法律是人民自我約束,自我教育,調節人民內部問題的誡律,用以實現民主的手段。對少數違法犯罪份子進行必要的制裁,是作為說服教育的輔助。對於收受外國勢力資助,擾亂社會,搞什麼雨傘革命,攻佔政府總部等叛亂行為,等同投敵賣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和安定的罪行,必遭到懲罰和打擊。青少年必須知道擾亂社會治安的嚴重性,不是黎智英和戴耀廷宣傳的公民抗命正義的廢話和無罪的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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