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0日 星期六

社會公德和文明行為

雨傘革命被打敗後,把反骨仔趕出了佔領區。英美反華勢力暫時龜縮,在幕後策劃,企圖東山再起,繼續其未竟的遏制中國的圖謀。今年中美必有大戲,香港不會平靜,香港不能不防。我們都知道,遵守社會公德和秩序,是國家憲法規定的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也是人的基本道德要求。反華勢力就要在香港破壞這種最起碼、最簡單的道德準則。人們只有遵守這些公共道德,才能保證正常生活的進行。
 

公德在人類社會存在數千年,保護人們的共同生活,防止威脅公共生活的各種搗亂行為。這種道德規範,不是抽象、超歷史的東西,而是人們在公共生活中樹立、一代代流傳下來,不斷補充和發展的規矩。遵守秩序,維護社會生活安定,是反映社會道德面貌和文明程度的標誌。乘車、買票不排隊,亂過馬路,甚至佔中霸路,妨礙他人都是不文明和沒有公德的表現。黎智英及李柱銘卻以此來敗壞人心和青年。

 
從性質來分,有的公共秩序只具有道德性質,例如不排隊買票等;有的既有道德問題,又具有法律性質,例如擾亂社會秩序,鳩嗚和堵塞馬路等行為。為了維持社會公共秩序,必須對威脅公共生活的搗亂行為進行打擊。對於這種流氓行為,去妨礙他人使用道路的自由,必須給予法律制裁。這是社會共同關係的公平性需要,也是正當履行社會公德義務和管治的需要。講禮貌、講公德是文明社會的要求。

 
蘋果日報和戴耀廷講公民抗命,但公民抗命也不能破壞社會最基本的公德。連公德心都沒有的人,還想享有公民權利,就是流氓爛仔行為。他們講的都是自己不能相信的文明社會應有的行為,他們還有什麼公信力。佔中霸路後,香港愛國同胞的共同願望就是落實普選,希望被感情蒙蔽了理智的議員迷途知返,擺脫偏激和不能面對現實的政客捆綁,回到正確的道路上來。講公德,講文明,民主才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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