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6日 星期六

民族精神的新內容

民族精神的核心為團結統一、勤勞勇敢、愛好和平、自強不息。民族精神的提煉,要隨著時代的變遷,不斷創新,汲取其它國家和民族合符時代特點的思想精華。中國近百年的民族精神在民族精英份子的身上的表現,都在傳統民族精神中融會科學理性與人文精神、民主精神與法治精神,塑造了適應時代需要的現代民族精神。我們應規避復古的傾向,讓近百年中國出現的大師級人物的行為和成就來感染年青一代,以奠定民族精神的培養體系。
科學精神區別於科學知識,是科學的靈魂,是積極的探索精神、嚴密論證精神、合理批判精神和科學創新精神。科學精神是我們民族精神必須擁有的內涵。人類能從紛繁複雜的現象,把握事物本質,靠的就是科學精神,將凌亂的經驗事實用數學的語言和邏輯符號加以抽象、歸納,探究未知世界的奧秘。中國由於傳統的迷信愚昧,缺乏科學知識,有人借科學之名行騙、造假,因此用科學精神滲透到全社會,優化國民品質,凝聚成中華民族精神,很有必要。
科學精神必須和人文精神相結合,才能體現出人的精神價值。社會個體確立崇高的人生理想,可以從根本上激發人的鬥志,堅定人的信心,引領和推動自己去關注社會並最大限度地發揮潛能,為社會貢獻才能。人文精神承認個體的獨特性,反對人身依附,否定特權,倡導人格平等和互相尊重。民族精神要把追求幸福生活和人的尊嚴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到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的統一發展,不能只功利地重科學輕人文,確保人身素質的提高和個性的全面發展。
現代的民族精神,還要注入民主精神的內涵,目的就是達到人民治理國家的目的,避免暴政、維護公民基本的權利、促進公民和社會自治、培養責任感、促進個性自由,造成較高的政治平等、維護國際和平、保證國家繁榮等。中國在近一百年走過的民主道路,民主精神的構建是中國人必然的選擇。中國民主精神和教育缺乏,強化民主精神的培養成為民族精神重塑的重要一環。人民民主、國家民主、在推動著民主制度的建設和完善,使民族精神更顯威力。
民主必須與法治同行,在民族精神中對法的尊重和遵守,使國民的素質更具現代性。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以完善法律體系;嚴格憲法和法律實施,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證社會成員平等參與的權利,使法治不僅成為治國工具,還具有民族精神的價值。中國歷史上五千年的文明都在帝王將相的統治之下,人治多於法治,近百年才引入民主政治,因此在民族精神中加強民主與法制的建設,成為民族精神的一部份,是國家現代化的一個重要元素。
法治要成為民族精神,必須確立法律至上的地位,香港號稱法治之區,年青人更要有法治觀念,切勿墮入國際反華勢力鼓動他們反國家的迷陣,做出違法行為,與國家和民族為敵,成為中華民族的階下囚。民主與法治疏離,民主內涵會被歪曲,成為隨心所欲的大民主,乃至成文革式全局性的內亂。香港必須警惕和防止此種局勢的出現。民主的實現必須依靠法治的保障,增強民主參與意識,擴大自由完善民主,確保社會在安定的環境下推動民主政治。
中國的政治通過近一百年的努力己逐步走上民主與法治的道路,民族精神中注入科學精神、人文精神、民主與法治精神,乃一種自然的演變和自我升華、自我完善。從孫中山開始到過去前七十年可說是中國人在民主道路上的模索,走過了許多彎路,近三十年在中華民族精英份子的努力下,為國家做了大量的工作和總結,使國家走向現代化,在世界獲得了巨大的發展。全世界華人的努力功不可沒。民族精神的提升,是整個中華民族共同的心血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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