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在香港實行了23年,國家安全法應由特區政府立法,政府首長說時機不成熟,政府內沒有一個官員為此事張羅,一動不動,這是否一種懶政的表現呢?基本法是國家憲法賦於香港的權利和義務,該享有的享有,該做的要做。特區首長和立法會議員都必須按基本法23條中規定的要求做,不履行職責的應自行引退。誰不作為,誰敢反對,人大就要開刀斬。23條立法要果斷,不折騰、不反覆,切實把工作落到實處,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和歷史檢驗的實績。立法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要一竿子插到底完成任務。
幹一國兩制事業,要有幹事業的態度,正確處理大我和小我的問題。既然向國家宣誓效忠基本法,就不能三心兩意,顧左右而言他。做官要言必信,行必果,才能獲得人民的擁戴和建立起管治的威信。幹事業不是做樣子,做表面文章,沒有實打實的精神,訂一打打的計劃,說一堆堆的漂亮話,不結合實際,腳踏實地,把基本法條文變為現實管治香港的方法,這是幹事業的態度嗎?23條立法工作不去推行,怕人反對,怕做醜人,其實在人民和國家面前就是醜人。香港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推動23條立法,是議員的楷模。
基本法規定了立法會議員要為23條立法,有什麼可害怕的?怕人不高興,怕人反對,怕人罵,那你為什麼還要當議員,為什麼還要宣誓?你是為了議員份工,還是為了服務國家和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任務23年都做不好,香港政府的官員和議員不覺得羞恥嗎?怎麼還有臉坐在立法會內裝模作樣?全國人民不樂意,香港愛國同胞也不樂意,全國人民代表必須為香港作主,為國家安全建立屏障。香港已受顏色革命的病毒侵襲,快將病發身亡,人大不出手相救,市民受累,於心何忍?龐佩奧惡言相向,有何可怕?
龐佩奧是美國國務卿,不是我國總理,睬他有味。他有何權力管香港?他恐嚇說,香港要立了國家安全法,他就動用美國"香港民主與人權法案"制裁香港。他公然干涉中國內政,不知羞恥,對這種人讓他自討沒趣就可以了。制裁香港,等於恐嚇美國企業,制裁美國資本家,誰和中國做生意,就打擊誰。中國打開門做生意,誰願意來誰來,誰願意買中國貨,我們賣給誰,完全公開透明。龐佩奧要自絕於世界人民,我們不干涉,我們就讓他上竄下跳,看他能玩出什麼花樣?把香港門戶守好,龐佩奧之流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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