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5日 星期二

法行天下 春滿人間


依法治國是新時代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對政治、經濟、法律、科技、文化、教育、民生、民族、宗教、社會、生態文明、國家安全、國防和軍隊、祖國統一和一國兩制、外交和內部政黨建設等要素作出規範,使人的行為與時代發展相匹配。法行天下,人就可達於至善和幸福,一個文明和諧的社會才有幸福可言。民主自由公正由法治始,由法治終。沒有法治,一切皆空。中國百年奮鬥目標就為了幸福兩字,以人的至善,達致人的幸福。中華民族復興的中國夢之實現,離不開法治社會,以調節人的情慾和理性追求。

普通公民把生活過得好,行動無過失和差錯視為幸福;有些人把金錢、財富和物質享受看作幸福;有些人把爭得榮譽視作幸福;還有些人把清靜無為視為幸福等等。即使是同一個人,在不同時期也會有不同理解,在患病時認為健康就是幸福;在感到自己無知時才智超群才是幸福;遭遇逆境時又感到太平順利才是幸福。其實幸福就是追求至善,善才能使人心安理得,才會快樂。有人感到賺錢才是幸福,過上好的生活,人才會快樂。實際上無論你怎麼想都沒有問題,只要敬業誠信,以至善對國家和社會,人就會幸福。

人的慾望是無限的,在追求快樂和幸福時往往會失去理性,作出超越了法律所容許的限度。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必須有法去限制失去理性的追求。人類的善應該是心靈合於德行的活動,如果不講禮法、違背正義,只求自己利益高於一切,這種社會就無公義可言。缺乏理性的過度貪婪,過度自我,不知節制,是罪惡的根源,必須有法規限之,這樣的社會才有公義可言。對不守法,破壞社會秩序,因他們要改變國家憲法的規定,把他們說成有"崇高目的",這種怪現象必須改正,否則法治蕩然無存,將危及整個社會。

香港只有分清正邪,依法、依憲治國,香港人才能在法律的框架下正常生活,創造幸福的未來。不依程序,不守律法,自說自話,無禮待人,不分長幼,使倫理淪陷,香港必會大亂,幸福便無從說起。嚴正執法,對抗惡勢力,撥亂反正,香港才會有一元復始,萬象更新的一年。治惡不能手軟,治邪必須嚴厲,特別在國內外各種思潮和奇談怪論泛濫之際,必須科學謀劃,保持戰略定力,以國家憲法為依歸,毫不含糊地舉起法治大旗,改革司法制度,完善國家安全立法工作,香港才能法行天下,春滿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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