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6日 星期四

恢復香港法律與秩序

香港政治對立已有一百多年歷史,不是今天才有。對立是永恆,是政治的恆久定律,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也不會因為你心地善良,願意忍讓可以使對立消失於無形。特別在外力干涉和支持的政治環境中,反對派變成西方圍堵中國的棋子,煽動學生和市民去擾亂政府施政,提出不切實際的訴求去欺騙群眾,香港的對立會更加嚴重。搞政治要講規矩,搞革命可以不守規矩,已是常識。

黎智英和李柱銘按美國中情局的要求在香港搞顏色革命,他們在香港已步署了17年,培養出一大批中堅份子,按中情局要求滲入大學組織學生,控制學生會,在有需要時欺騙學生把他們當槍使。戴耀廷、陳健民等就是潛伏於大學中的特務人物。他們有層次地活動於大學之中,有的在明,有的在暗,裡應外合,達到顏色革命的目標,就是要把當權者扯下台,推翻現已確立的憲制。

所謂公民抗命、焚燒基本法、佔中霸路,要特首落台、要人大撤決定,都是推翻憲制的猖狂挑釁。一切違憲的活動,除了圍繞奪權這個目的,沒有其它什麼善良的願望。搞政治而不理解這個定律,就要處於劣勢。要管治就要去完善法律,把要擾亂社會達到奪權目的之人控制住。社會運作必須按照法律行事,法庭和檢察是統治的重要工具,喪失這些部門,就喪失法治,喪失話語權。

搞政治就要定好遊戲規則,大家按規矩去做,不按規矩做就是革命,就是搞亂檔,就要嚴格執法。無力執法,就要落台,就要改朝換代,革命也就成功了。香港反對派在中情局支持下要搞顏色革命,中央堅決抵制,美國明咬不入,暗咬更啃不下,因而成注定雨傘革命要夭折的主因。香港只容許搞政治,不容許搞革命,搞革命和破壞社會秩序者必須將之繩諸於法,社會才能恢復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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