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清場,不後退,不聽命令,還戴起眼罩,撐開雨傘進迫,這種違抗命令的行為本身已屬阻差辦公,還做出挑釁行為,不引來一身打,世界少有。你試試在美國,在英國,在中國,去挑釁警察,還用尿去潑他,後果如何,你可以不問自明。這位公民黨仁兄已不是學生,還和學生仔去癲,去佔中霸路,帶人去挑戰警權,不就是撩交打嗎?那他得到了想要的結果,還想再貪心什麼呢?
網上資訊爆棚,叫好的人很多很多,為他事件攻擊警方的也不少。總之民主自由的社會就太可怕了,什麼都有理,怎麼說都可以,簡直到了無政府狀態,無王管,無法無天。這應該是我們認識的香港嗎?戴耀廷教法律,陳淑莊搞法律,他們都主張無法無天,天天叫人去佔中霸路,去對抗政府,現在公民黨員被警察圍段,卻要香港法律去保護他,要警察救他,實在顯得非常滑稽。
公民黨徒被毆要警察執法,要政府還他公道,他佔中霸路被市民拆路障,人家就是黑社會,這是什麼民主?民主自由不是大家都可以各做各的嗎?那歪理辯來辯去還不是歪理嗎?怎會有好結果?香港要安定繁榮,還是回歸法治,按基本法好好做人,做個懂規矩的人。靠歪理走不遠,最後還要把自己搞死。現在公民黨徒還沒有被打死,算執返身彩,好好回家反思,不要再出來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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