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

搞政治還是搞革命

革命是政治中的一個範籌,是最極端的一個行為,就是要打破既定程序,來一個翻天覆地的改變。這種行動不可能有和平與愛,有的是明爭暗鬥,你死我活,我X你,你y我,我踢你一腳,你鋤我一掙,甚至我開你一槍,你還我一炮的駁火行為。政治革命,不是技術革命,火葯味濃,比諾貝爾搞枝術革命時實驗室爆炸要濃千萬倍。美國中情局搞的花花革命,都證明不死人不會成功。

美國中情局開動長期經營的反對派政治人物搞雨傘革命,還未死人已經縮沙。縮沙的原因,就是中國太強大,美國中情局都咬唔入。佔中霸路只能遭到港人唾罵,霸得越久,人們對這些胡作非為的人越痛恨。這些小眾損害社會大眾的利益,不知羞恥,還以為自己是社會教星,香港人等著他們去打救。他說我們反佔中的人都是奴隸,只有他們才是主人,難怪他們自我澎漲到要做救世主。

公民黨講起義、吹革命,視法律如無物,要做摩西帶領香港人渡過紅海。結果上帝也沒有讓他帶所有的人逃脫,在紅海中也淹死了不少人。公民黨徒也給執法者圍毆,雖然沒有被打死,也算打到一身殘。不過鬼叫你違法,你也咬執法者唔入。香港要搞革命的人不是沒有,只是多數人不跟你去癲。佔中霸路者雖然傻,也知道革命或起義只有一條死路,他們才不會傻到跟你去癲的程度。

在香港搞政治只能搞排除革命以外的政治,也就是要在基本法的框架內,按法律程序在建制內為香港服務。要搗亂則遲早要給收拾。不在今天,必在明天。反正好戲在後頭,大家坐著看戲好了。今天越威風的人,明天的日子越不好過,最後只能逃亡海外,或在牢獄中渡其一生。破壞社會秩序,那一個時代這些人會有好結果的。除非像孫中山革命成功做了總統,其他都墊了屍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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