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9日 星期二

法官必須愛國天公地道

蘋果報說法官愛國會妨礙司法公正,聽起來非常荒謬,彷彿只有不愛國的人才能當法官。他可以用這種方式去演釋法官司法獨立的職業道德,這種中情局豢養的報紙還有什麼公信力?國家制定了法律,每一個人都會去遵守,包括法官在內。法官就是國家用以執行國家意志的人,不愛國的人怎會去執行國家和人民的意志。法庭就是執法之地,美國可以容許美國的法官放過阿爾蓋達份子嗎?

法庭就是執行國家法律的機構,是國家機器的一部份,全世界的法官都是政府機構內的一個組成部份。蘋果報卻認為法官可以獨立於政治以外,讓違法佔中成為合法,讓不符基本法要求的公提成為合法的條文,那這些法官還要不要守法?這種法官連國家的法律都不遵守,這種不愛國的法官政府會給他擔任嗎?司法獨立不是政治獨立,任何法官先要守法,才有資格去執行和維護法律的尊嚴。

司法獨立不是香港獨立,是叫法官嚴格依從法律去執行國家和人民的意志。不愛國的法官怎有可能去完成這種治理國家的任務。有法不依,執法不公、執法不嚴,都是造成社會動亂的主要原因。司法獨立就是給法官不偏不倚地執法的權力,不受任何權貴的左右,但絕不是讓法官有獨立於國家意志之外。蘋果報的非份之想頭大得令人吃驚。法官必須治理壞人和壞行為,對於違法者更不能辜息。

漢奸賣國賊絕不能成為法官,很快漢奸賣國賊也不能在香港做律師。不尊重香港的法律,不尊重國家制訂的基本法,連這種常識都沒有的律師還做什麼律師,必須予以取締。不守法,不能做法官,也不能做律師。連這種基本誠信都沒有的人,有何資格去從事法律的職業。教人違法者都可做教授,只是香港在回歸過渡期的現象。這種亂象社會必會給予關注,最終將出現撥亂反正的局面。法律界必將大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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