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4日 星期四

民主和自由的可貴

香港可以被視為世界最民主和自由的地方,政府沒有阻止組織反政府的示威,也沒有阻止他們表達意見的自由。盡管那些言論和行為有悖正常人表現,他們還是有權利去做他們想做的事。只是有時香港政府太過縱容這部份人了,對於他們有些違法的行動,也從寬處理,給出錯誤的信號,可能要造成對另一部份人民主和自由的損害。支持警隊放膽執法,鋤奸扶弱,才能為真正的民主和自由護航。

政府保護民主自主,但不能縱容另一部份人去打壓民主和自由的權利。誰要做出超越法律容許的行動,警方必須執法。打擊不守法的人不是妨礙民主和自由的權利,而是提高民主和自由的質素。把低劣的民主和自肥的自由切除,社會才能培養出尊重民主和自由的氣氛,提高公民的素質,使公民懂得守法,在法律的框架內行使民主和自由的權利。香港不能實行劣質的民主,出賣國家也不能有自由。

擔當中情局在香港的白手套,是對民主和自由的褻瀆,任何人都沒有特權去享有這種民主和自由。他沒有這種作主的權利,也沒有這種作主的自由。他必須受到社會的譴責和法律的制裁。民主自由是賦於善良、正當的市民,而不是給予壞蛋。壞蛋只配在人民的監督和法律的制裁下存在。這不是他個人人權問題,而是整體社會不受其侵犯的問題。對壞人善,就會令好人處於得不到保護的危險狀態。

民主和自由是人民的權利,不是壞人的權利。壞人不享有主理社會事務的權利,壞人也不享有去危害他人的自由。社會必須把他們控制起來,不讓他去侵害社會大眾的安寧和福祉。支持警方嚴正執法,對抗違法者的邪說,社會正義的力量必須發出自己的最強音。犯法者總有理由,侵害他人也有說不盡的歪理。嚴正執法,勇敢面對惡霸,香港法律的尊嚴才有保障。惡人比你還大聲,還成甚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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