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是一些愛國主義者,對於保衛國家安全重於保護自己的生命,因此我們對23條立法非常在意。對於為23條立法,反華勢力要領導群眾血洒中環,引起極大關注。如果我們選擇唐英年做特首,我們這些人豈不是都要給反華份子拿去祭旗。政府不用防暴隊防止暴力行為,難道要我們和反華份子肉搏嗎?如果政府不出動防暴隊,難道要解放軍用真槍實彈來保護我們嗎?就在這一點上,唐英年只適合做這份工,而不適合做重大事件的決策者。沒有政治智慧怎能做我們的領袖?
辯論談政綱,對教育、住房、人口政策等方面的陳述我們都能理解,大家的差距也不會太大,其實怎麼做都可以。給需要照顧的人3000好,還是2200好,問題都不大。對於自稱中國人的何俊仁,我則贊成國家不讓他到內地的決定。一個反國家的人有什麼資格享有中國國民的待遇?香港不歡迎搞屎棍,35年後把這些人流放到蒙古牧羊就最合適了。我的這個言論一出,有網友說我這種做法很人道,但呼和浩特都己發展得很完美,還是把他們流放到山卡拉較合適。
唐英年堅持梁振英說過要用防暴隊對付23條立法的示威群眾,又拿不出指控的確實證據,像梁家傑那樣要求梁振英自己去證明自己清白,這是什麼法律。人家不控告你誹謗己是便宜你了,沒想到他還去廉政公署,做出賊喊捉賊的事,令人感到唐英年有點”笨賊”的味道。何俊仁是香港選舉中最爛的一個小丑角色,唐英年則扮演了一個香港選舉史上最多笑話的一個角色。從課外活動,到挖窿,到有膊頭有腰骨,都成香港笑談。他再硬撐下去,實在非常辛苦。幸好只有五天了。
辯論讓人看到候選人的能力及其團隊的智慧。唐英年的表現實在有很多地方值得日後競選各方參考。今天的競選答辯會,唐英年中規中矩,表現還不錯,錯就錯在沒有真憑實據的指控。很多選委都為這一點皺哂眉頭。有朋友給我發來一段短訊說,“醉了、醒了、碎了、結束了。忘記吧!以12字送唐唐落選特首。”意指唐唐己無緣問鼎特首大位,還是回家做生意更自由,可以去參加課外活動,不需再做”笨賊”和膊頭了。香港再培養政治人材,必須注意候選人的政治立場表達能力。
在23條,在6.4,在各種指控的詰難性問題上,梁振英都立場堅定,充份表現了政治家的原則性和靈活性。何俊仁則表現出處處劍指中央的立場,扮演了反華小卒的角色。他自以為勇敢,實則在我們眼中是一個十足十的小丑角色,有失中國人的顏面。我們這些人真的於認他是中國人。唐英年的表現則使我們有恨鐵不成鋼的感覺。他的表現不知是香港利益集團的意思,還是他個人的風格。總的來說比我想像的要差很多。我後來傾向支持梁振英,除了他表現出來的能力外,還因他處於弱勢。現在唐唐可說大勢己去,不做特首天也不會塌下來,6天後應好好休息,重新計劃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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