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倫理
林鄭是香港目前兩面不討好的人。作為政治人物,立場模糊,沒有鮮明態度,玩兩面手段,一定不會有好結果。在法律面前必須鐵面無私,站在國家憲法和大政方針政策上,嚴正履行憲制責任才是治港理政的正路。對人民內部意見不同可以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地讓大家去辯論,找出真理,但對國家大政方針,國家安全和主權就不容大家爭辯了。一個人連起碼的國家意識都沒有,自己是不是中國人都要爭辯一番,說自己是香港人,不是中國人,那還能讓這些人管治香港嗎?法官不快刀斬亂麻制亂,能恢復秩序嗎?
香港政府變得弱勢,不是政府沒有權,而是不作為,想討好惡人,讓自己羽毛無損。政府不作為有一種原因,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人工照拿,不得罪壞人,卻敢得罪了好人。好人一般善良,不會計較,不管就不管,把香港搞砸了,也只能認了。可是老這樣下去,影響生計,佛都有火,連好人都開始罵娘了。香港搞成這樣,中央把國安法都立了,讓林鄭主抓國安,任命她欽點法官,果斷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林鄭卻把這個權下放給在民眾中失去了信任的馬道立委派審違反國安法犯人的法官,民眾自是媽聲四起。
網上有人說,林鄭打著紅旗反紅旗,變相由她帶領香港走向港獨。有人說,她連十月一日國慶都不放鬆聚餐人數讓人高興一下,連強制檢測都不做,讓香港疫情處於不明朗狀態,使粵港澳健康碼實施也遙遙無期,實有攬炒香港,讓香港自生自滅之意。林鄭是不是這樣想,我不敢下判斷,但客觀上卻有此效果,實不能怪群眾有這種猜想。社會上確有人對她進行嚴厲批評,也有人護著她,希望她不要辜負中央對她的期望,在適當時勇敢出擊。人們體諒她,盼望她只是在等時機,實情是否這樣,不少人都抱懷疑態度。
在這件事上,愛國同胞有不同意見,但大家目標都一樣,不要為不作為的行為傷了和氣和團結。中央定立國安法,目的是維護國家主權不受侵犯,讓特區及早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如特區還不能採取有效措施,政府實有責任,內部也肯定有問題。改革在所難免,如不改革群眾可能會採取更激烈的行動,包圍法院,逮捕法官,將其解職,由人民改組法院也不是沒有可能。人民解放軍一定會站在人民一邊,讓香港砸碎舊機器,建立新香港。一國兩制可以不變,但是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必須獲得尊重,正義獲得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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