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國家和香港有一個和平穩定的環境發展經濟,協助國家進入另一個發展階段,國家安全在世界變局中處於極端重要的位置。中國會不會崩潰,社會主義會不會失敗,中華民族能否復興,就是國家安全的核心關注點。經過佔中、修例出現的顏色革命暴亂,全國人民對香港23條憲制責任更加關注了。中央也看清了23條的缺席,反華勢力就利用法律漏洞,肆無忌憚地擾亂和破壞香港,讓特區政府不能有作為。要止暴制亂,讓香港恢復秩序,23條立法事在必行,不但中央有此要求,愛國同胞也有不能再拖延的呼聲。
基本法要求特區政府自行立法,現在回歸踏入23年了,政府官員和立法會議員都無所作為,中央政府和愛國同胞都不會容許他們再玩忽職守了。政府內部和議員都有玩忽職守者,人大對玩忽職守者不能再客氣了。國家安全是國家大事,是最大的政治,不是文質彬彬,溫良恭謙讓可以完成的,必須寸土不讓,維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的福祉。沒有國家安全,不但香港無法正常運作,就是人民安定的生活都會受到干擾。香港人應有憂患意識,聚焦中華民族復興事業,建成小康社會,造福全國人民,惠及世界和人類福祉。
香港要保持政治定力,走自己的路,辦好國家的事,為國家安全立法。23條規定特區要自行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立法會議員和政府官員就職都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如官員或立法會議員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把維護國家安全視為鉗制言論自由,那特區由誰去保衛國家安全?不言自明,中央有權處置違反誓言的官員和立法會議員,除了解除其職務,還要追回其玩忽職守期間的在職薪金。失職是有責任的,國之大事何容隨便!
第23條立法在回歸23年時必須立好,時間緊迫,不容再拖。全港愛國同胞必須有精神準備迎接國家安全法的出台。全國人大定必代表14億人民為立法保駕護航。香港長治久安,不能沒有國家安全法。對置國家安全於不顧的官員和議員中央必會嚴厲處置。香港對顏色革命要保持高度警覺,嚴厲處置暴亂份子,不能聽之任之,束手無策。國家安全是歷史責任,民間23同盟已經成立,為23條立法做好了準備,號召全港市民,坐言起行,攻堅克難,披荊斬棘,完成國家使命。香港是國際都會,守法者,人人都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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