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5日 星期六

23條立法不能不作為



國家安全人人有責,反對23條立法者就是叛國者,如果是議員就是背叛誓言,違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規定,理應革除出特別行政區政治架構之外。國家安全都不要的人,可以當香港議員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係。議員如明顯違反這一條,政府應當把反對立法者驅逐出議會。這麼明確的規定可以詐蒙嗎?

不遵守基本法,反對國家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田北俊,一經確認即被國家逐出政協組織,不就是一個最好的示範嗎?董建華是第一屆行政長官,他是一位愛國者,由於不能完成23條立法,最終也以腳痛為由辭去行政長官職位。特區22年內都不為國家安全立法,而且政府對違反23條立法議員不敢採取行動,無視國家炒田北俊做出的示範,一拖再拖,不只是特區政府矇查查,連中聯辦和港澳辦官員也矇查查。中央對中聯辦和港澳辦進行改組,就是糾正錯誤,撥亂反正之舉。反對基本法者,還有什麼資格當議員?

違反公務員誓言,不守就職誓言,反對基本法,還怎樣去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政府?對於違反基本法的官員和議員不但要處置外,對反政府的政府公務員也必須採取革職處分。難道政府官員和公務員能違反全國人大決定,違反14億人民的意志,獨立於國家的憲法之外,自成一國嗎?全香港市民必須讀懂基本法,要特區政府官員和議員為國家安全立法。誰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就違反了基本法第23條,就應該承擔違規的責任。難道政府官員和議員都不知道應自行立法的憲制責任嗎?還想裝瘋賣傻到何年?

誰反對就別當官、別當議員。基本法明擺在那裡,執政者就必須執行,你不執行,中央要員就做給你看。國家不要求你去坐牢,要你知趣自己辭職好了,包括反政府公務員。你要在特區擾亂社會治安,國家自有地方安置你。一國之內可以有兩制,但必須憲法先行,基本法隨之,因為基本法源自憲法,表達了人民意志。誰要叛逆人民意志,撕掉基本法,應自謀出路,別在特區內橫行霸道,國家是不會縱容這種惡行的。特區治不了,中央可以治,反對派可以出招,看國家可以如何對付叛國者。請反華者拭目以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