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5日 星期日

談香港電台的一則報導


香港電台昨天一則報導說川龍街與沙嘴道交界警員拔槍並聽到疑似槍聲。一名男子跪地高呼不要開,被警員用腳踢開,警員持槍指向在場人士,包括記者。記者包圍警員質問哪位警員以手槍指向記者。從這則報導,基本可以看到香港電台的記者或編輯處理新聞的手法。幸好現場有攝像,看到暴徒用長竹枝攻擊警員,警察處於下風,節節後退,情勢危急,於是拔出手槍,暴徒見形勢不對,轉身逃跑。在混亂中一男子跑出來,跪在地上,妨礙警員推進,被一腳踢開。另外人們要問,香港電台記者為何要站到槍口上?

香港電台記者不是暴徒,警員用槍指向記者當然不合理,但記者為什麼在警察與暴徒戰鬥時,記者會站在暴徒和警察之間呢?特別在暴徒逃跑時,香港電台記者和所謂在場人士要跑出來阻擋呢?一句話可以肯定,這些人就是暴徒的同黨,掩護暴徒作奸犯科。香港電台記者必須向市民交待他的身份及為何會跑到槍口上去?現代攝影工具先進,為什麼非跑到槍口上去不可?他們到底是記者還是暴徒?是暴徒的同黨還是掩護暴徒的共犯?這是香港電台或處長必須出來交待的事。香港正義記者必須打電話向處長查詢。

香港電台處長的回答可能又是編輯自主,新聞採訪自由等官話,但他的記者在採訪時跑到槍口去,難道他不應為記者的人身安全負責嗎?記者要真這麼勇敢,就別問那個警察用槍對著他。在戰亂時,你跑去士兵面前質問他為何把槍對著你,不給一槍轟掉,那才是怪事。做記者這麼投入,與暴徒同行,缺少了採訪常識,那裡還有資格做記者,不如脫掉記者服,直接參於暴動算了。香港電台記者其實是披著記者服的暴徒,警察可以將其逮捕控以阻差辦公罪。記者不是無冕皇帝,必須遵守採訪守則,否則會自毀權利。

香港有很多朋友指出香港電台公信力差,連年虧損,浪費公帑,不如把它關了。從局長到處長,一長串的官員不作為,只會縱容手下反政府,政府養著這個部門有何用?每年十億元用於養一班廢物,不如把它廢掉,圖個安樂。英國殖民地政府在香港埋下的地雷一再爆炸,政府此時還不進行改革,出手斬斷港獨黑手,實是自毀長城,自我毀滅的危險行徑。改革香港電台有多難,把反叛員工炒掉有多難,實在只是缺乏有魄力的領軍人物。電台是政府重要的宣傳工具,把它丟給敵人,受苦受難的將是市民,慈悲不得。

1 則留言:

  1. 香港已經進入了一個荒謬絕倫的年代, 警察自衛,拔出配槍,沒有射向暴徒,只是向天鳴槍示警,最後竟然被記者圍攻盤問, 記者追趕警察到大廈的後樓梯!

    那邊廂,有個市民被暴徒圍攻,更被潑黑油,然後記者訪問暴徒,兩個幪面暴徒說這個過路人對他們的兄弟沒有禮貌,記者沒有圍攻盤問暴徒為什麼有人對他們沒禮貌,他們便圍殿人。

    這是個道德崩潰、是非顛倒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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