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逃犯修例變成暴動,反對派要求撤銷修例,特首見示威者不少而且當中還有很多年青人,於是宣佈暫緩,希望讓更多年青人搞明白,再行二讀。有市民不明白特首既然宣佈暫緩而且本屆政府已無時間去做,何不宣佈撤銷,讓反對派沒有口實去騷亂。其實五大訴求是反對派精心策劃好的,不是一時衝動,而且缺一不可,你答應了一項,其它四項沒答應,等於沒回應,因此不可行。況且為引渡逃犯修例是政府完善法制建設必須進行的工作,也是聯合國期望各國政府能合作的事項,是打擊跨國犯罪行為的重要工作。
反對修例本身就是一個無理要求,反送中更是歧視國家主權的行為,沒有法理依據的非法要求。一國兩制的基本法沒有一條可以讓香港任何人有歧視國家的條文,不合理的非法要求根本不可行。五大訴求中反對派要撤特首職,反對派根本沒有這個權力,特首經法定選委會選出後由中央任命,只有中央能任免特首,反對派要奪中央任免特首權力,這是越權違法行為,政府根本沒有權力去答應做違反中央權力的事。現在反對派把這條修改為要雙普選,在此動亂時刻提出這個要求根本不可行,誰有興趣和你去討論此事。
反對派要追究警方開槍施放催淚彈事件,這是警方驅散人群的職責和權利,當群眾有暴力行為,警方規定了有此權力。至於武力是否恰當,也不到特首去決定,必須等監警會去調查確定,成立什麼獨立調查委員會去做這個工作,等同不信任監警會,特首也沒有這個權力。要特首不檢控及釋放暴力使用者,把6月12日的暴力行為撤銷暴動罪名,與事實不符,特首也沒有這個權力去為暴徒脫罪。這五大訴求無一不違反法定條例,特首那能一口答應這些非法要求?反對派說他們是人民,那守法人民的訴求誰去守護?
反對派這五大訴求無一可行,那為什麼他們還要提出呢?這就點題了,就是奪權,從中央手上奪回管治權,達到他們光復香港,獨立香港的目的。反對派不敢說出口,由他們培養的年青人說出來了。他們潛伏於校園的特務教師造就了這一代顏色革命暴徒,妄圖顛覆政權,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變成英美新殖民地。這種圖謀相當離地,香港絕大部份中國人不會同意,連海外華人也不贊同。香港反對派注定失敗,因為他們的要求不切實際,離地太遠。香港同胞必須看清形勢,遠離暴徒,不與反對派一起與暴徒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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