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 星期一

誰怕逃犯引渡條例?


逃犯引渡就是把犯了罪想逃避法律責任的人引渡回犯罪地受審。逃犯在所在地沒有犯法,當地政府就不能對逃犯進行起訴。在一國之內犯了法,無論走到那一州那一省都可將他捉回犯罪地受審,中國是一個較特別的國家,一國兩制,甚至三制四制,澳門犯法,逃回香港就可逃避法律責任,在台灣殺了人,回到香港就萬事大吉,在大陸傷了人,逃回香港就安全了。這是香港的法律大漏洞,香港變成了犯罪者的天堂,如不把這個漏洞堵住,香港人可以把人帶去台灣、澳門、大陸,把人殺了,逃回香港就沒事了。

殺人只是極端事例,貪污、腐敗、欺詐、洗黑錢、破壞國家安全等等罪行在內地、澳門、台灣犯了,只要跑到香港,一切就平安無事。香港成了中國犯罪者的天堂,逃到香港,犯罪者就成了天使。香港連國家安全法都沒有立起來,在香港犯了國家安全法仍然安全,回內地、在澳門或台灣犯國家安全法或從事分裂國家活動,回到香港啥事沒有。前天出來反對立罪犯引導條例的人都是抗拒國家安全法和港獨份子。犯過嚴重罪行,怕被引渡的罪犯也不少,其中就有在澳門洗黑錢的香港富豪疑犯心虛就向法庭申請覆核。

香港不能成為逃犯天堂,特別在外地殺了人,回到香港就安全了,這種情況絕不能在香港出現,必須盡早完善法律條文,把罪犯送上法庭受審。香港一個罪犯把少女帶去台灣殺了,逃回香港就沒事了,不符天理人心,香港絕不能去保護這種人,讓香港變成沒有公理和公義的城市。對於破壞國家安全,可能導致內亂、內戰和外敵入侵的人,香港更不能縱容,必須及早立法,以防對香港造成傷害。港獨份子狼子野心,以為反對引渡逃犯就可免受國家安全法刑責,實則只是空想。要不受法律制裁,只有做一個守法的人。

分裂主義者實則離殺人放火只有一步之遙,他們的極端思想可以讓他們失去人性,殺人放火偷呃拐騙,無所不用其極。只要能滿足他們的權力欲望,分裂主義者就像中邪一樣什麼都可做得出來。你看那些做了議員,睜眼說謊的毛孟靜、陳淑莊等人,他們還有什麼做不出來。他們更惡毒的是自己不動手,為做尊貴的議員,而煽動人家去做擾亂香港的犯法勾當。引渡罪犯立法工作必須盡早完善,讓香港不會成為逃犯天堂,同時香港也必須把國家安全法立好,不讓香港成為顛覆國家的基地,為國家的長治久安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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