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8日 星期一

強化不敢違法的震懾


佔中三妖以歪理敗壞香港法治,居然祭出違法達的邪說,叫年青人違法去要非法的東西。他們把邪魔描繪成天使,把惡說成,把國家大義說成是可以隨便糟蹋和踐踏的魔鬼。他們無視國家憲法,把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視為可以不用遵守的命令,自定標準,要社會多數服從少數的決定。香港183萬人簽名反對他們的違法決定,他們不聽勸告,要以佔領中環相威脅,核爆中環,讓金融中心癱瘓。在佔中的79天裡,很多人生計受到損害,有人統計直接損失達到數十億以上,但敗壞人心的損失卻難以數字計算。

香港總說自己是法治之區,但在這件事上,香港人看到了法律的漏洞,佔中三子犯法超過五年還沒有讓他們去伏法,逍遙法外,口出狂言,要與香港主流社會對抗到底。他們誘導青年誤入歧途,欺騙他們用非法手段去獲得他們所要的東西叫做達義。這種危險的言論就是魔鬼之言,讓人不聽上帝之言,去偷吃禁果。不守憲法,對國家做出不義之事叫達義,香港法律不對這種人加以制裁,香港法律的尊嚴和力量蕩然無存,香港司法界難辭其咎。明天是三妖佔中五年後宣判之日,各界都關注香港法庭會如何判罪。

對明顯擾亂香港的刑事案件,一拖再拖,拖足五年還不判刑,讓犯法者逍遙法外達這麼長時間,對年青犯法者造成的心理損害無法彌補。對首犯不判刑,讓從犯以為跟著這些人犯法不會有代價,久而久之養成對法律不尊重的習慣。而這些首犯到今天還沒有悔意,還想東山再來,煽動人重犯,法庭應認真考慮這一點,給犯法者更有震懾力的刑罰,讓圖謀犯法者不敢犯。法律對有悔意的人基本會從輕發落,但對死不悔改者不能輕輕放過,否則法律顯得沒有力量,任何人都可不守法,失去了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

法律的目的從來不是用來約束好人,而是用來震懾意圖犯法的人,特別用來對付美化犯罪行為和煽動他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魔鬼。犯法就是犯法,觸犯了法律還怎麼可以達義?毒品不能觸碰,觸碰了就是違法,還怎麼可以用吸食毒品的感覺如何美妙去辯解,為自己找犯罪的借口。香港的司法界必須回到原點,嚴守法律底線,不要給美化犯罪行為的詭辯術所欺騙,更不能讓有意偏袒的司法界從業員鑽空子,以維護法律尊嚴。打黑除惡,必須不留情面,老虎蒼蠅一起打,前台後台黑手都要揪出來,才能贏得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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