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絕大部份人認為香港應該有法治,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應該守法。他們認同自己是中國人,而且作為中國人,香港人應該愛國。香港人更認同自己是中華民族一份子,對中華民族復興抱有欣切的期望,對於中國獲得的每一個成就都感到驕傲和高興。可是香港有一批教師卻反其道而行,因為歷史的恩怨,教學生去背叛自己的祖國。有一批壞份子還勾結外國反華勢力,圖謀擾亂香港,奪取政權。
意識形態的分歧發展到不肯用民主制度去協商,也不準備少數服從多數,更不想按法律程序解決問題,鐵了心用違法方式去達成政治目的,也就是擺明車馬,要用革命手段去達成目的。那麼不同意見的雙方,不可能有妥協的機會。執政者為了履行人民賦予的權力,有效管治國家和地方,必須採取有力和有效手段去管治不肯守法的人,必須以法治之。對於不聽命令,公然抗命者,以強制手段對付。
意識形態其實是社會生活習慣和社會風氣造成,必須用教育方式向社會進行國家和社會規章制度和法律意識的教育。沒有正確的國家觀念和對中國歷史文化的認同,國民的團結和合作精神就差,對國家就沒有擔當。對國民進行正確人生觀和國家觀念的教育就是解決意識形態分歧的唯一方法。一個沒有對國家有擔當的國民,對社會不會有好處,只會做出佔中亂港的傻事。意識決定一個人的品格,也決定他能否成為對國家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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