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賣國賊最可惡,自己不知廉恥,還要教唆人去做反政府之事,挑撥人民和政府之間的矛盾。市民有困難,有寃屈,作為議員應助他們解決,而不是挑撥他們對抗政府,做出不理性的暴力行為。這不但無助問題的解決,還可能給有困難的人更大的打擊。有人以官迫民反作為理由,要和政府硬來。但政府乃維護社會法律的支柱,誰觸犯法律,誰將受到懲罰。有些反華者為了達到反華目的,引導人去做無謂的犧牲,實在有其反中亂港的陰暗圖謀。
中央政府準備任命梁振英做特首,支持香港同胞選擇民望較高,能力較強的人做特首,這是天經地義的表態。反華勢力組織群眾到中聯辦抗議,我不知他們憑那條法律不淮中央政府對香港事務表態。自治是相對於依賴而說,主要是不依賴西方政治勢力,而不是脫離中央自搞一套。何況中央要保證香港在一國下的存在,中央不為香港發聲,難道反華勢力才是香港的發言人?香港目前有這種狀況出現,就在於沒有為23條立法。
反對23條立法其實質就就是叛國行為。大家可以公開討論,維護國家安全,是否中國應有的權利?香港人作為中國的一份子,不去維護中國的安全,難道要我們去維護日本、美國或英國的安全嗎?作為中國人不為自己的國家安全著想,置人民安危於不顧,那還是中國人嗎?我們生於香港,反華勢力煽動香港人作反,毫無道理地胡纏蠻幹,唯恐天下不亂,沒有合適的法律給以管制,香港社會何來安寧。23條對正常人毫無影響,對反華者則如死神臨門。
圖謀不軌者才怕維護國家安的立法。天天在報紙胡說八道的文壇小丑,詆毀政府和國家的寫手,就最怕23條了。弄不好,文章的稿費還沒拿到手,就因觸犯法律而給抓起來。這只是他們的擔心,但實質上如果抓不到他們裡通外國的證據,喜歡亂寫的人,也不會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條例而坐牢。只有真正賣國者及漢奸才最沒有保障。反華者要梁振英保證在他任內不為23條立法,還騙市民去強迫他表態不立法。我想這實在是強人所難,也是幼稚的手法。
梁振英能做的就是在他任內讓廣大市民瞭解什麼叫23條,為什麼要給23條立法,立些什麼法才能達到維護國家安全的目的。全港市民,包括大中學生和老師都要公開討論,努力給國家在香港立好一個能讓國家在香港的事業不致給反華者毀掉的法律。這是梁振英任內要做的一個全民教育,讓社會有一個分辨反國家與愛國家的行為準則。批評當政者與反國家是兩回事。批評要有證據,不能如反國家那樣胡編亂說。胡編亂說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煽風點火,煽動群眾作亂,給社會製造動亂,就是危害國家安全。有了國家安全法,社會就不會有胡言亂語,人們就可享有自由的生活空間,不給反華者污染我們的社會。現在有人明目張膽地反中央,就因為沒有抵制這些人的法律。他們可以霸道到不讓中央對香港事務表態,香港沒有為23條立法遲早要出事。23條立法不急不急,香港人應有智慧去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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