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日 星期三

民主與國家

中國一直以來都沒有民主,只是由一個皇朝到另一個皇朝的封建統治。直到孫中山的三民主義和毛澤東的共產主義的人民民主專政,中國才出現了民主的光。新中國的成立,就是民主政治的一個光輝典範。中國經過一百多年的積弱,受外敵宰割,內憂外患,人民苦不堪言。愛國愛民的志士仁人及各個民主黨派在共產黨的領導下,各族人民進行了艱苦的奮鬥和犧牲,人民發揮了各自的聰明才智,趕走侵略者,推翻腐敗的政權,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國初期,可以說是全民作主,弱勢社群勢力勢不可擋,打地主分田地、鬥資本家沒收財產,連周恩來出台的保護民族資本家的政策,執行起來都不順利。到了文革,大民主大字報,大批大鬥,連國家主席和眾多領導人都含寃莫白。很多人都把文革的錯歸咎於毛澤東和共產黨。但我們平心而論,可以看到民主是一把雙刃劍,可以建國,也可以把一個國家搞亂。國家經過三十多年的大起大落,執政黨中國共產黨,在大亂後總結出一套大治的治國方略。

建國初期,民主也為新中國做出很大貢獻。社會中很多有識之士,為國家的發展提出很多好主意,在共產黨的領導下,建立起自己的工業、科研、教育等事業,為國家在世界立足打下了基礎。雖然經過十年文革的劫難,國家建立起來的軍事工業和航天事業,讓外敵也不敢輕易來犯。文革過後的民族復興大業和後來的發展,與我國己經建立起來的教育和工業基礎,不無關係。這都是民主和人民的積極性,給國家帶來的好處。

從本質上說,新中國是一個民主國家。人民民主專政,就是人民當家作主。中國執政黨實行的是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還有社會各界人士的政治協商制度。這些都充份說明了民主在國家中的地位。很多人把人民民主專政理解為共產黨專政,或一黨專政,其實是不對的。當然在政策執行的過程中或實踐中,某些方法或某些人的做法是否符合人民民主專政的原則,那是另一個問題。正因為這樣,近年來國家對中國的民主改革,進行了很多研究和實踐。

民主在國家的政治生活中擔當了一個重要的角色,為國家的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國家也總結出,民主必須和法治同行。民主要有一個原則,就是維護大多數人民的利益,而不是某一部份人或某一集團的利益,同時還要受到法律的制衡。注意國家決策管理過程的民主性和立法質量和可操作性,讓人人享有民主,也同時受法律的保護和制衡,非常重要。這是中國民主從人治走向法治重要的一步。

最近有一位朋友告訴我,國內貪腐嚴重,有人提出治亂世用重典,要學毛澤東批准槍斃劉青山、張子善等高官一樣,換取建國三十年的清廉。人大為此進行制定刑法,有一位常委提出要豁免75歲貪官污吏的死刑。辜勿論他是出於菩薩心腸,或其它考量,結果遭到國人的反對。可見民主在立法過程中也在起著作用。民主、法治和國家是三位一體,是至高無尚的民族復興大業的基石。年青人要和國家一起,改革政制,讓政權從統治走向治理,從人治走向法治,從管制型政府,走向服務型政府。這是國家為人民制定的通向強國之路的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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