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1日 星期日

黎智英案是人權問題嗎?

 


/林倫理

美國務院發言人就黎智英事件詆毀香港法治,把嚴重違反國家安全事件指為人權問題,企圖為勾結外國勢力,破壞香港法治,擾亂社會秩序的罪行解脫。這是赤裸裸干涉中國內政,為賣國賊辯解的手法。美國就是黎智英事件的始作俑者,通過美國中央情報局人員指使黎智英犯法,證據確鑿。美國中情局特務馬克西蒙入職蘋果日報,掌控財務,為反中亂港當掌門人,敗逃離香港,丟下黎智英去承擔法律責任,與人權一分錢關係都沒有。黎智英不但沒有人格,欺騙政府和市民,還出賣國家利益,甘當賣國賊。

美國政府通過中情局在香港搞顏色革命,企圖顛覆特區政權,犯罪紀錄一籮籮,用人權兩字為黎智英的破壞性行為作辯護,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他反中亂港和勾結外國勢力的罪行都記錄在蘋果日報和各種視頻中,是人權兩字能抵賴得了的嗎?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以為美國中情局神通廣大,迷信中情局能讓他逃過國家法律的懲罰,那是他個人想法。犯法就必須受法律制裁,詆毀香港法律無濟於事,違反國家安全法,與人權沒有絲毫關係,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胡說八道,只能騙騙不明真相的外國人。

美國政府就是黎智英的後台,他是美國中情局特務的打手,是顏色革命的幕後推手。從大量的檔案和材料中看到,黎智英所犯的罪行與人權沾不上邊。難道叛國,勾結外國勢力,顛覆政權是人權事件嗎?難道美國人人都可勾結外國勢力,顛覆國家政權嗎?美國憲法根本沒有這一條,而美國國家安全法,根本沒有把顛覆國家罪行視為人權問題。美國國務院發言人不知是作賊心虛要指鹿為馬,還是為了替黎智英脫罪,口不擇言,把世人當傻瓜。聰明反被聰明誤,美國務院發言人越辯護,他口中的“人權”越讓人懷疑。

人是有生存權利的,但必須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享有權利。違反法律,出賣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煽動仇恨,宣揚暴力,挑起暴動,勾結外國勢力作反,屬於人權的範疇嗎?我們奉勸美國務院發言人,謹言慎行,做回正常人,不要把世人當傻瓜,能騙就騙,口不擇言,不知羞恥,滿嘴胡言。造謠說謊雖出於美中情局戰略需要,作為美國務院發言人說出勾結外國勢力,違反國家安全法的罪行是人權事件,是人人都享有的權利,我不知世上有那個國家有這種人權?聯合國憲章沒有這一條,美國憲法有這一條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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