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倫理
國家安全以國家利益為最高利益。在全球化經濟大勢下,把政治經濟納入到一個統一的國際規則運作的體系時,要以國家安全作為價值取向。國家利益是政治、經濟、文化活動的基礎,是制定國家安全戰略和政策的依據。香港成立了國安處,也成立國安法庭,處理國安案件,要訓練國安人才和國安法官判案。目前香港只有一般案件的偵辦人員,對違反國家安全的犯罪份子沒有成熟的處理手段,有需要送內地處理。從目前處理12逃犯的手段來看,處理觸犯國安法的犯人也只有送中最有效。國安法沒有保釋這個安排。
國安法獨立於普通法之上,是以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作為考慮。誰勾結外國政治組織,依附外國政治勢力,對自己國家進行攻擊,誰就要負上政治責任和付出代價。蔡英文挾洋自重,蠱惑人心,就得為台獨埋單。同樣道理,港獨份子觸犯國安法也得將其緝拿歸案,審個水落石出。把觸犯國安法者送內地審問,查個水落石出,然後送國安法庭,交由法官量刑而判。觸犯國安法者,當然會有主謀和從犯,誰是主謀,誰是從犯或被利用者,一經審問自然就能真相大白。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死不悔改者,就不能手軟。
國家安全以國家利益為考量依據,怎麼有效就怎麼做。破壞國安法,送內地偵辦就最有效。香港國安人員提供犯案資料,交由內地國家安全偵辦人員查個水落石出。國家利益是國家安全戰略核心,是國家最高形態的價值實現和追求,是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必須有效運行,不能交給普通法法官,輕描淡寫,敷衍塞責,輕輕放過。世上的事怕就怕認真兩字,不認真就是作假,國安法就被矮化成一紙空文,起不了維護國家安全、教育人民的作用。蔡英文挾台灣軍隊和外國反華勢力自重,必須緝拿歸案,給予重重打擊。
緝拿蔡英文要送回內地處理,緝拿港獨份子也要一樣處理。破壞國家安全,要有一套統一的處理辦法和模式。一國之內只有國家利益高於一切,其它都擺在次要位置考慮。國家不安全,還談什麼國家利益和人民福祉。只有處理好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才能有保障。香港安全是國家安全的一部份,把香港變成反共反華基地,港獨天天在香港胡作非為,政府聽之任之,國家利益、人民福祉由誰去維護?破壞國安法,一律送內地處理,也只有這樣,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才有可能,香港居民才能有安居樂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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