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倫理
國安法不但保衛國家安全也維護市民的人權,日後私了正義市民,火燒勇於挺身阻止破壞公共設施的市民,用磚頭襲擊清理路障的市民,都屬恐怖份子行為,必遭國安法以恐怖份子罪論處。這是保障正義市民人權的舉措,是國安法給予市民的應有權利。破壞社會治安,任意襲擊市民是不文明行為,國安法保護人權,郭家麒認為國安法維護人權的說法難聽過粗口(髒話)。保安局李家超挺身而出,維護國安法維護人權的功能,反譏郭家麒的粗口論連粗口都不如。這是國安法出台後,香港的武官一改過往文質彬彬的頹風。
維護國家安全,就要敢於鬥爭,不能對一心破壞香港秩序的人彬彬有禮,不敢用凌厲的話反擊,造成不懷好意的人可以信口開河,肆意凌辱他人。國家安全,最終的目的就是保護人民,維護人民的利益,說國安法保障人權的根本目標,難聽過粗口,是詆毀國安法,置人民權利於不顧的言行,不但破壞國安法的權威,也是連粗口都不如的言行。國安法維護的是國家人民的權利,國家安全,人民生活才有保障,民主自由,才能真正有發展的機會。香港議會如給港獨份子佔領,成為西方反華勢力的代言人,香港有難。
國家安全不但要阻止恐怖份子肆虐,也要阻止教唆、煽動群眾做出危害香港安全的行為。一個地方的安全,是國家安全的一部份,絕不容許任何人破壞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的行為。限制破壞份子作奸犯科的行為,就是維護絕大多數市民的權利,不讓惡人當道,是維護人權的舉措。香港不容許港獨份子破壞市民的正常生活,不容許壞份子教唆、煽動年青人破壞社會秩序,實在非常重要。國安法要嚴厲處置教唆和煽動暴亂的人,而對年青人要進行教育,讓他們接受生活教訓。那些人要以國安法治之,國安人員心中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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