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7日 星期五

改革

世上有不完美的事,就要讓其往好的方向改,變得對人更好更有用。用火與劍閃電式的方式去改是一種辦法;細水長流,一點一滴地改,是現代社會穩中求變的做法。過去,社會腐敗,政治黑暗,人民沒有參政議政的渠道,必須用暴力去推翻舊政權,建立新社會。現代,人民當家作主,有人民代表大會,也有政治協商渠道,人民可以在穩定的政治環境中,進行必要的政治改革和自我完善。
用霸道的方式去做,必引起社會動盪,甚至流血,在香港和中國這種在不斷發展的社會已不合時宜。改革是為了讓社會變得更好,而不是把社會砸爛。要以叛亂式,或所謂佔領中環,破壞香港金融中心地位的霸道行為去做,必觸犯香港社會利益的底線。改革也要有前題,不能盲目去做,也不可以脫離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去另搞一套。脫離中央和人大的決定去做,既不合法,也沒有認受性。
香港畢竟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受中央領導,任何企圖脫離中央的監督控制,都屬非法。因此,香港受中央委托,在香港實行政治改革,進行普選制度的建設,離開了國家憲法和基本法賦於的權力,都沒有法律效力。普選前特首提名要由提名委員會提名,沒有"公民提名""政黨提名",這兩個由反對派提出的組織提名,因此本身己不合法。再說,提名委員會中有公民,也有政黨人士,重複為何?
改革不是革命,香港反對派想借改革起革命,把香港政府反掉,讓反對派上台治港。可是國家怎會讓反華者治港呢?要治港,反對派必須改弦易轍,做回愛國者,切斷與外部反華勢力的聯係,不要再站在西方反華勢力的立場來遏制香港發展。更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做特首,必須能團結各政黨,一起工作。把中國最大的共產黨排除在外,你就根本沒有力量上台。改革必須穩中求變,能夠獲得人大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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