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食也是上帝對他的懲罰,餓他一兩頓,搞得他不生不死,讓他嘗嘗肚餓的滋味,不要再胡作非為。雖然只是小懲,卻可以警惕大家不要胡搞,否則香港人就人人都要挨餓,受苦受累。小懲可以大戒,未嘗不是一件好事。賞與罰其實都只是像徵式的表達方式,但其對人類的警戒作用卻最重要。人一生的幸福和前途都在這種賞與罰的表達之中去完成人生路徑。獲賞則行善越勇,罰則要謹言慎行。
賞善罰惡,賞罰分明,社會就能安寧。賞濫、罰縱,社會不會有正氣。社會有錢人人給一萬元,這種濫賞的行為非人民之福,而是貧窮的開始;有法不依,有罪不罰,則惡人當道,胡作非為之輩滋生,社會必給搞亂。民主自由一定要遵紀守法,借民主自由之命,挑起社會爭鬥,去衝擊法治,衝擊政府、衝擊中聯辦,甚至衝擊軍營,都是危險的行為,導致社會秩序混亂,人民生活和安寧受到危害。
賞是為了提升社會正氣,罰是為了抑惡揚善。社會只有運用好這個賞罰原則,持之以恆,人們受到教育,社會自會有規有矩。回想過去香港行人亂過馬路,視紅綠燈如無物,結果政府出重拳打擊和重罰,社會獲得教育,懂得了要行斑馬線,學會了看紅綠燈的指示。捉垃圾蟲運動,何嘗不是以重罰教會市民保持城市清潔的重要性。對於搞政治要民主和自由的人更要教會他們守法,以賞罰警醒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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