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穩定安寧,是生活獲得保障的基礎。動盪的環境,破壞生活正常秩序,使社會生活受到威脅。因此以禮待人,互相尊重,以協商精神解決社會問題,受到了法律保護,以維持社會的穩定。破壞穩定和違法作為都是對生活的威脅,法律就會公正不阿地出面干預。社會不容許違法行為,因為人類的社會行為準則不容侵犯。人要謀生,必須在法律的準則下發揮個人創意,謀求個人和社會最大的福祉,絕不能偷、呃、拐、騙,偏離生活正軌。
生活是無休止地克服困難的過程。人類以充滿同情之心為自己,也為社會排難解憂,以建設美好的社會,讓人人安居樂業。給社會添亂添煩,是罪惡的行為。民主只是社會議事的規則,讓人人可以有機會表達意見,但最終誰能說服更多人去服從,就要按大眾的願望去實行。小眾說了要算,不是民主制度,少數要多數服從,就是內鬥和內亂的根源。國家的憲法 不容許任何人破壞社會正常的政治生活,更不容許少數離心份子搞亂人民的生活。
生活在任何一個社會,必須遵照社會的規則運行,擾亂社會秩序,人神共憤。給你鮑魚,你要燕窩;給你燒雞,你要燒鵝;給你普選,你要不愛國的人也可以被選,國家不可能定下這條規矩。中國人始終是中國人,愛國就要愛中國,連這個道理都不懂,就算你白活一生,活到一百歲,也不會受到中國人的尊重。生活在香港,不懂中國規矩,根本就是無心去認識生活。生活不是過去,也不是未來,而是現在,不懂得面對現實,你就不可能存在。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