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1日 星期四

自殘學者戴耀廷

 

社會發展需要穩定的政治環境,任何人都有責任維護法律的尊嚴,教育下一代循序漸進地改變社會,讓世界變得更好,更和平地進行建設,改善人類的生活狀態。社會或國家要想向前發展,必須有高素質的國民,懂得尊重他人的自由,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行使自己的權利。超越國家憲法以外的權利,必須獲得社會大多數人的認同,並在國家制度內立法或立憲,才能有法律地位,讓全國人民遵守。硬闖硬碰,必定頭破血流,教人不守法,更是害人害己的行為。
俄國教授對我說,現代社會不需要激烈的政治革命,因為大部份社會都容許有政治理想的人參政。他有正確的主張大可說服大多數人接受,支持他的理念,循序漸進地實現理想。用偏激的手段不但不能實現理想,還會讓社會受到衝擊,亂了正常的發展步伐。香港所謂學者,在自由如香港這種地方,提出自我毀滅的主張,毀掉的是自由和民主,而不是對民主和自由的建設。只有通過法治的渠道,才能建立民主。
學法律的人不去維護法治,而提出公民抗命,作出違法的選擇,只能把自已送上審判席。違法不可能變成愛與和平的舉動,侵犯憲法更不可能是愛國的行為。只有按憲法的規定,循序漸進地在人民代表大會上作出充份的討論,獲得大部份人的支持,立法守法,才有資格代表人民實現人民的願望。自我胡說一通,要大家按小眾的主張去實行,對國家主權毫不考慮,根本無法實現,還會受到國人唾。
戴耀廷說是學者,在大學教書,而且還要教法律,好的不做,去教學生作反,香港真的多得他不少。用香港人的話說,他就是在研究屎片一樣的骯髒學問,污染香港學子。去佔領中環,癱瘓中環,破壞香港經濟,這種做法怎可能獲得大多數香港人的認同?自殘的主張,只能讓戴耀廷成為香港自殘學者,認同他的只是別有用心和偏激份子。中國的進步不靠這種自殘學者。積極的建設者和愛國者才是香港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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