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2日 星期五

崇高理想

為所有登記選民爭取普選,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是一件可以選擇去做的事,但並不是一件崇高的事。人生可以說得上崇高的事,民族復興大業可以算是一件。國富民強了,讓中國人不再受西方侵略,人民能夠安居樂業,可以給子女好的教育,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才是崇高的理想。一人一票選出一個漢奸、叛國者才是最掉胃口和可恥之事。普選只是一種政治妥協的制度,並不是崇高事業。

民主只是一種政治執行的方法,其原則就是少數服從多數,脫離了這條原則,民主就一錢不值,成為以我為尊者謀求個人名譽和地位的踏腳石。因此民主只是政治手段,不是高不可攀的聖賢偶像。美國在實行民主,西方也有民主,中國更有民主,但各國都有其標準,有法律條文可以分辨民主和不民主的行為。離開美國憲法講民主,不成體統;離開中國憲法講民主,肯定不通,講了也白講。

要說把西方民主拿到中國去推行,不但行不通,也觸犯律法,更不是什麼崇高的事。抵觸了中國法律,不但不能實行,還成了叛國者。國家己規定絕不採用西方政制去代替中國政治體制,中國只走中國化的民主道路,以適合中國人社會的政治習慣和社會風尚。水土不服的西方政制只能給世界添亂,中東如是,菲律賓如是,最後都得加以調適,成為本土文化和人文能夠接受和實施的政治手段。

香港反對派要強推西方政制,在香港必定要遭到挫敗。民主對政治家來說只是手段,手段有什麼崇高不崇高的,拿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就可以了。普選就是用民主手段去進行,而且還必須少數服從多數。普選要有提名機制,由政黨推荐,再由提名委員會以少數服從多數方式決定誰出選。要做特首,總不能參加者沒有門檻,自出自入。一萬人參選,難道要普通市民一萬人都去考察,肯定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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