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分裂份子組織的反中央公投徹底失敗了,他們只有捲土重來,以"保衛東北"去欺騙被利用的群眾。他們阻撓香港發展的計劃又一次在議會層面遭到了失敗。公民黨為了不甘於失敗,集結在英治時代培養出的一班律師,提出做法官不要愛國、不要守基本法和國家憲法的怪論。特區政府應把這批律師記錄在案,給予警告,如再有提倡不守基本法和國家憲法的言行,即時取締其執業資格。不守法那能當律師。
管治國家和地方不應對叛亂犯上者仁慈。在政治問題和原則問題上不能和稀泥,要堅守底線,不讓反國家和分裂份子有絲毫的"民主"和"自由"。國家治或亂,就看你如何去管治。美國用民主和自由去把人家國家搞亂,去達成他的政治目的和利益搶奪,我們還看得少嗎?民主和自由是給予人民的,不是給叛亂份子去分裂國家和對抗中央的。對於有對抗中央的行為,不守國家憲法者,應重重打擊。
吊消不守法律師的執照是維護法律尊嚴的做法。那個國家和政府可以容許法官或律師不守法和破壞國家憲法。公然提倡不守法,圖謀毀掉國家憲法,不用法律規定來行使憲法,香港政府絕不能讓他們在香港執業。他們要破壞憲法,就讓他們去英國和美國執業。在香港我們只能讓他們去倒糞。不愛國者就是漢奸,當然不能做法官。他們不愛中國我們不會強要他們去愛,但我們不會要他們當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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