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埃塞俄比亞鬧飢荒時你去指責其政府不顧人民死活,沒有人權,其實多餘又沒有同情心。不幫人也就算了,還去落井下石,不但不近情理,還實在可惡。一個國家出現動亂,一個總理應怎樣應對,肯定要去平亂。平亂殺掉一批人,對總理來說是國家授予的權力。戰爭和內亂不以武力去鎮壓,這個國家不可能有太平。美國內戰,各地爭取獨立,林肯不領導人民起來平亂,美國不就四方五裂了嗎?
敘利亞有內亂、烏克蘭有內鬥,人權肯定都有問題,人的生命都沒有保障,人權肯定受到很大的限制和侵犯,只有和平安定的社會人權才有機會。中國總理在全國人民的努力下,幫助六億人脫離了貧困,還有三億人需要給他們更多支持,對於在努力中的總理,我們指責他不關心人權,我感到太不近人情。對於想搞亂國家的人給以適當的懲罰和限制,我認為非常合理。人權不會為這些壞人開放。
借人權問題去擾亂和干涉別國內政是野蠻的行為。人家管治自己的國家要以國法治之,你以人權去騷擾,沒有正當性和合理性。我們能指責美國把阿蓋達同黨關到牢中,剝奪他們的所有權利嗎?阿富汗人民自然可以說美國在侵害人權,但我們還是不提為妙。人權從來都需要條件,沒有條件,把人權喊得再大聲都是廢話連篇,沒有作用。人權重要,但創造改善人權的環境更重要。做比空話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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