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民主不是以你為主,也不是以我為主,更不是誰說了都算的大民主。民主應是有序、有組織、有規則的議事,而不是打亂仗,你一句,我一句,不按議事規則的自我表演。民主要從下而上,也要從上而下的反覆討論,務求獲得大多數人的認同才可執行。民主不能以自我為主,不接受你的意見就必反式的極端主義。
(三) 民主不是什麼高不可攀的偉大事業,也不是什麼神聖的神靈。民主只是議事的方式,做事的方法,以不獨斷專橫的態度處事。凡事有商量才是民主,凡事以達致共識,獲得大多數人的支持,然後實行就是民主。凡事只以少數人的意志去做不是民主,但當我們選出領袖,必須給領袖以決策的權力,去行使職權。
(四) 民主不在西方的政制之中,民主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之中。民主這個詞可能是西方的政治創造,但民主卻是賢明領袖千百年的實踐。領袖不懂得運用民主集結眾人智慧和所長,不懂得民主集中的技巧,就不是一個稱職的領袖。領袖要倡導民主,帶領民主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不受約束的民主,對國家有害無益。
(五) 借民主之名犯法,借民主之名講公民抗命,都是騙子的行為。少數人要奪權,要違抗中央,就說中央不民主,為抗命辯解,就是打著民主之命,行不民主之實。少數人不在憲法的架構內實行國家賦於人民的權力,而要越過憲法,越過全國人民的意志另搞一套,其實質就是反叛作亂,與民主相去十萬八千里。
(六) 國民要實行民主,就要愛國愛民,不愛國就沒有他作主的地方。不愛國就不是中華民族的子孫,而是西方反華者的孫子。香港是中國的地方,我們只能實行中華民族的民主,不會實行西方的民主。中國人可以有商有量,國家不可能把主權拿出來和外國人商量。民主是議事和協商的方法,不是去出賣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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