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倫理
夏博義上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挑戰人大憲制地位,公然向國家安全法挑釁,企圖為黑暴再起鳴鑼開道。他是西方反華勢力在香港搞顏色革命的棋子,專門為擾亂香港安寧的黑手辯護,破壞香港穩定繁榮。律政司必須立即取締其在香港執業的資格,讓他回老家見鬼去。香港過去一年多的暴力事件,配合西方反華勢力向中國打貿易戰,企圖迫中國屈服於美國遏制中國的戰役中。當時特區就沒有對挑戰國家的言論作出有力的反應,讓危害國家安全的思潮泛濫,造成不可逆轉的亂象,讓香港陷入火海,危及國家安全。
感謝全國人大為香港撐腰,把顛倒的混亂思維理順,為香港立了國安法,讓香港撥亂反正,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如今夏博義又想以大律師公會主席的身份,讓香港挑戰國家權威的暴亂再起,製造思想混亂,向國安法進攻,進行挑釁,律政司必須立即反應取締其在香港執業資格,以維護人大憲政地位不容冒犯的警號,殺一儆百,制止擾亂香港一國兩制實施的法律責任。一個連國家憲法都想挑戰的人,讓他回自己國家去作亂吧,別在香港執業。香港不歡迎這種垃圾,在這裡吃碗面反碗底。特區律政司必須採取行動。
香港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怎容許夏博義這種小丑在香港市民頭上拉屎拉尿,必須及時反應,制止錯誤思想在香港發酵。一個大律師,而且還做了主席,有這種誤導性言論,不尊重所在國憲制地位,大放厥詞,他還有什麼資格當大律師。取締其執業資格,維護國家尊嚴,保衛國家安全,宣佈夏博義為不受歡迎人物非常有必要。要保大堤不潰,必須把小洞堵住,別像過去那樣聽之任之,任由香港給不作為的公務員和官員敗掉。香港必須吸取教訓,別重犯歷史性錯誤,特別在司法制度上要有所作為。
香港律政司應大膽作為,因為這是維護一國憲制的大是大非問題,不是保一個人飯碗的問題。不讓夏博義執包袱,律政司就得自己執包袱,香港國安法也得收檔。國安法是全國人民的意志,來不得半點馬虎和退讓。是保住夏博義,還是保住國安法,香港司法界必須好好思考。維護國家主權、政權和安全,必須人頭落地,否則人民必遭不測,死的人會更多。何況我們不要夏博義的人頭,只要他執包袱,不能在香港執業而已。因此希望特區政府必須重視夏博義這起事件,用以作撥亂反正的案例,為國安法豎威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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