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倫理
依法治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具有綱舉目張的意義。香港司法改革必須先行,做到去殖民地化,才能回歸一國。假髮官是殖民地符號,必須去掉,讓香港司法制度現代化。任命法官是嚴肅的事,不能裝神弄鬼,嚇唬百姓,用殖民地一套在回歸後的香港作威作福。當然,剝下假髮只是形式,但不能不做,因為那是向全世界宣佈,殖民地時代已經過去,假髮必須丟掉,宣佈黑暗的時代已經結束,中國人民已掌握了政權。香港必須以國家憲法和基本法治港,法官要通過國家憲法考試才能上崗。
香港一國兩制實行普通法,可以聘任海外法官,但日後必須在數量上有所限制,不能超過十份一。這些法官在上崗前要通過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考試,並宣誓就職。法官可以有外籍人士,但必須懂中國憲法,尊重中國法律,否則這些人按自己的理解來處理案子,怎能維護香港法治?中國是多黨合作政制,中國合起來的執政黨是九個,中國共產黨是九大政黨的領導,不是一黨專政,是人民民主專政。作為法官如連這種制度都不了解,對民主協商的政治制度不尊重,還如何當特區法官?對法官進行考核很有必要。
在這種認識上,香港有必要對所有律師進行考核,才能讓他們上崗。司法改革,首先要讓所有律師知道自己身處何處,受誰管轄,為那個國家服務。律師不能只為錢服務,他是有社會責任的,不能成為罪犯的同謀,有責任為含冤受屈的人辯護,但不能為罪犯脫罪而挖空心思找理由。法治是治國理政必要的手段,必須堅持、貫徹、落實。有了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就要依法治港,嚴格執行,公正司法,讓全民守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和法律權威,在憲法和基本法範圍內活動,不能有超越憲法的行為。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依憲治港,依憲執政,是特區政治清明的惟一手段。香港司法改革歸根結底就是依憲治港,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接受人民監督。法官也要在人民監督下從事司法獨立的工作,接受監察、審計,有否違憲行為出現。香港司法制度改革,就是要在遵守國家憲法上回歸一國,否則一碗水無法端平,人民會有意見,和諧社會就難以實現。司法系統人員必須帶頭尊崇法治,遵守國家憲法,捍衛法治,化解矛盾。國家安全已經進入港人視野,司法改革必須進行,以定民心。
http://nationyouth.blogspot.hk/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