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佔中九犯能特赦嗎?


佔中過去了好幾年,佔中要犯排期排到2018年底才被起訴,說明佔中對香港法治的嚴重破壞,佔去了香港處理案件的大量時間。佔中79天,被煽動出來犯法的人如此之多,對法治社會的危害如此之大,在香港歷史上屬罕有現象。切斷交通要道,不讓車輛通過,鳩鳴不止,擾亂社會秩序是和平的行為嗎?一個法治的社會容許不守法,或借民主自由之名去犯法嗎?顛覆國家政權的顏色革命不是民主,是威脅。民主不是用任何脅迫的手段達成,而是通過協商、意見的碰撞,最後以投票方式實現。粗暴行為不會是民主。

人大的決定就是國家的意志,是在民主的程序中完成,要推翻人大決定,必須以民主的形式在議會中投票去完成改變。在議會中沒有多數,只能用法律容許的方式去拿到足夠的多數票去完成才叫民主。用佔中脅迫手段,絕不是民主,而是粗暴的威脅,企圖以惡壓倒民主政治,剝奪多數人的願望。普選是多數人的願望,達致普選的安排方法很多,只要少數人的方法,不用多數人的方法,不是民主。人大通過的方法就是民主,用佔中不用投票方式強人所難,要人一定聽從你的方法不是民主,而是流氓的邪惡行為。

國際特赦組織要求香港特赦這批流氓,歌頌他們行動和平,目的崇高,一切為了民主。如果佔中屬於民主,我想請教國際特赦組織,佔中要犯獲得了香港多數人的支持,通過了香港民主的程序獲得授權了嗎?用顏色革命去佔據香港街道,阻礙香港市民使用道路的權利屬於民主的行為嗎?用粗暴的行為去阻街,破壞香港法治,煽動法盲去威脅人,法治社會可以把這些犯人看成是崇高、民主的行為嗎?國際特赦組織站在小數人的立場說破壞社會秩序和法律的人為追求崇高的民主,他們把文明、和諧、法治視為什麼?

國際特赦組織要為這些流氓說情,說明國際特赦組織這班人本身就不誠實,凡是不誠實的人必定是個流氓,我們能聽從流氓去特赦流氓嗎?佔中九名要犯都是民主政治的破壞者,並沒有被國家安全法所檢控,而是被普通法中的擾亂社會罪所檢控,因此不是政治檢控,而是民事檢控,不能上升到政治層面上去。對於佔中79天這麼嚴重的重犯不用法律制裁,香港還會是一個法治的社會嗎?這九男女都是知法犯法重犯,應罪加一等,讓社會提高警覺,不要盲從權威,以為犯法可以不受制裁,犯法可以得到想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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