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批評必要

對於黎智英、陳方安生、李柱銘等人禍港怏民的言行,香港人應有權利去批評。他們以叛亂首領自居,跟隨西方反華勢力的行為,對香港和諧社會的建設有極大的破壞作用。他們抗拒和諧,挑起事端,以挑釁為能事,在香港搞挑釁文化。造成鼓勵粗口、驅動壞人去廣東道趕客,去解放軍軍營尋釁滋事,去襲擾特區政府官員,擲蛋、掟蕉、掃台、衝上講台襲擾等。這種破壞和諧的行為理應得到譴責。

我們批評惡行,是為了在社會培養良好的風氣。鏟除壞草,是為了讓香花能在香港有生長的空間。不對壞風氣進行整治,社會將越來越不像樣。我們得時時審視社會的狀況,解剖別人也解剖自己,讓社會分辨香花和毒草,使社會變得更純良。有不對的事和行為,一味的容忍,就會變成縱容,一味的退讓,就會變成懦弱,社會的風氣就越來越壞。對於破壞社會風氣的老虎和蒼蠅,要敢打也要敢拍。

打掉惡老虎,拍死臭蒼蠅,不是滅聲,也與新聞自由無關,而是要還一個正常的香港給市民。這些惡老虎和臭蒼蠅不要和諧,也不想香港有安寧,要以"自由""民主"作擋箭牌,侵害和諧,要搞破壞,社會不應給他們有這個自由。自由和民主給濫用,新聞自由變成擾亂社會的自由,我們應加以制止。批評他們是社會責任,制止他們濫用新聞的自由,才是維護新聞自由的尊嚴。批評壞人非常必要。

揭發他們的錯誤,批評他們,就是治病救人。人生毒瘤,不去切除,遲早要死。只有清除毒瘤,社會才會有救。批評壞人壞事,就為了讓社會不受壞風氣的侵蝕,還香港一個健康社會應有的和諧。在政治上去污染香港,去搞泰國和烏克蘭式的民主,社會必會大亂。批評挑釁文化,批評破壞和諧,批評出賣祖國的行為,批評濫用民主和自由的行為,壞人才無處可躲,惡老虎和臭蒼蠅就會曝光在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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