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3日 星期日

錯誤難免

人生在世,從不懂到懂,從沒有知識到有知識,都在探索著人生的道路。在探索中,難免有時也會犯錯誤。因此,"人誰無過,知錯能改"就是"浪子回頭金不換"的原因。小孩子不知火會燙人,把手伸到火中去抓,燙過以後就不敢再把手放到火裡去。用錯誤的方式去騷擾人家,還說這是民主,這是言論自由,沒有人去糾正們們的錯誤,以為侵犯他人權利沒有代價,還是英雄,那錯誤就會變成犯罪。

人要不怕犯錯誤,要勇敢地去做。很多事情只有通過嘗試,才知道是否可以走通,但對於明顯的錯誤,而人家一再提醒你不要犯,你不但不用腦去思考,還要堅持自己的方法,甚至用極端的方法去證明人家錯了。結果,吃虧的肯定是自己。艾未未的父親艾青說過,"世界上最容易做的事就是否定一切。"能夠用實踐去證明自己錯了,然後加以改正,也不失為改正錯誤的良方。不知悔改才無藥可救。

有些人不犯錯誤,因為他們從來都不去做值得做的事。坐在那裡乾逗薪水,不肯出力,肯定出不了什麼差錯。這種人最無聊,也最沒有貢獻。有些人不問人情世故,自以為了不起,那也是非撞板不可,小的撞得頭破血流,重的連性命也可能不保。我們很多時候需要從人家的錯誤中找到自己正確的道路。犯法的行為雖然這次你逃過了懲罰,下一次你就不一定那麼走運。只有做遵紀守法的人才正確。

香港人要民主沒有錯,堅持自己的錯誤做法叫民主,就是問題。社會有一定的規矩,離開了規則另搞一套,無論你的理論多偉大,都是錯誤。沒有法律地位的東西,在社會中站不住腳,還要去硬闖,這種錯誤就不應該犯。把手放到火中去燒,明擺著犯錯,把手綁在火上,不烤成豬手一樣的東西,從來沒有過。人做事錯誤難免,但不要脫離常識,去犯愚蠢的錯誤。人做事錯誤難免,但不做明顯的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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