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8日 星期四

外庸和居港權

我家菲庸在我家做了十年後,去年退休回家,我們一家人和她都有點依依不捨。她來我家前己在香港做了十年家務助理,共換了三個雇主。在她的供養下,她兒子己大學畢業,當上工程師。她自己也在家鄉建了一幢房子給老父親及自己退休居住。香港人和菲庸可說有很深的關係。在過去的三十年,我家用過的女庸也有三四個,關係和洽。我外甥親家那女庸更是了得,不但做了超過25年,還和親家情同姐妹,能煮九大鬼,手藝好得不得了,簡直人見人愛。
 
幾十年裡,菲庸從來都遵守合約,按規矩在合約屆滿就回家。政府的政策就是兩年一個合約,合同一滿必須回國,簽了合同,回家休息了以後就再來。香港政府和世界大多數發達地區一樣,都有移民政策,對於那些人能來,那些人不能來,或有條件的來都有規定。這和自身的情況和計劃有關。就算是你的親戚,在你家住滿七年,也不等於你要養他一世。他有能力了,應該自謀出路,不能賴著不走。這和歧視及人權無關。

香港有一條律例在香港住滿七年就可成為永久居民,但這一條不適用於菲庸身上,因為她們另有合約規範。因此,這是有約在先,不是歧視,而是有些人想毀約,還有一些人想搗亂,幫一些想毀約的不法份子打官司,浪費香港資源。他們除了和政府過不去,還有政治考量,希望這幾十萬菲庸,將來都成為他們選舉的票源,達到以菲人治港,奪取政權的目的。這批反國家勢力,在主子的號令下,赤臂上陣,要和香港市民作對,達到反國家的目的。

其實香港人對菲庸,都視其為家人,同食共住,有如親戚在家幫忙做家務一樣。雖然我們不時也聽說雇主和庸人不融洽,甚至還鬧出案件,但那是萬中無一。大部份都屬於輕微的生活小事,不構成歧視或人權問題。現在反國家份子為了幫不守合約的份子打官司,搬出歧視和人權來壓政府,誰要是聽了他們的挑撥離間計,香港就將萬劫不復。對於那些對香港很有感情,想長期在香港居住者,只要他們好好工作和做人,她就能像我親家的庸人那樣,可以在香港過人世。香港反國家勢力也有幾十萬,他們願意和他們簽長期合約,養他們過世嗎?

中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國家,生活水平還不是很平均。我們雖然己有三億人的生活水平追上美國,但我們還有十億親友和同胞需要照顧。我們不能都讓這十億人跑來香港。首先香港沒有這種能力。我們做不了的事,不能說我們歧視國內同胞,更不能說香港人不顧人權,連自己親戚和同胞都不去照顧。這是生活現實,像美國這麼富裕的社會,生活都出現了問題,如果他們要這麼大方讓中國人去個一億,看他的人民會如何想法?

反國家勢力企圖以歧視和人權的論調來給不守合約和不尊重合約精神的人辯解。理由除了不合國際情理外,說穿了就是以詭辯來迷惑人心,實在非常陰險。他們製造的是不美麗的謊言。連政府都做不了,也承擔不起的責任,反國家勢力能承擔得了嗎?如果他們說能行,那我一定可以說服胡總,在蒙古撥出一塊比香港大十倍的草原,讓他們帶這幾十萬女庸到那裡做做實驗。如他們確能做到,我不但寫個服字,還得多謝他們為中華民族的振興和睦鄰所做的貢獻。

菲律賓總統把中國南海改個名就想變成他的兒子,現在這些想不守約的非法份子,想用歧視人權來達到非份之想,你認為這是合理和合法的嗎?香港會歡迎不守約、不守法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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