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倫理
以巴衝突以來,巴勒斯坦死了2670人,傷了9600人;約旦河西岸死了58人,受傷有1176人;以色列死了1300人,受傷4121人;另外還做成聯合國救濟處工作人員14人死亡,共造成18,939人死傷。這只是幾天的戰爭的死傷人數,若繼續打下去,不出3個月,死傷多10倍都有可能。目前難民已達100萬人,3個月後達到一千萬也不奇怪。這是人類的悲哀,也是以巴兩國的恥辱。由於兩國領導人無法和平解決紛爭,只能用平民百姓的性命來脅迫對方,實在非常可悲。難道以巴兩國不懂用智慧和平解決問題?
用殘酷手段殘殺平民是懦夫行為,搶人家土地,達到自己目的,非英雄好漢。猶太人要立國,發動戰爭,有其歷史原因,但這只是粗暴的行為。歷史上被滅掉的國家很多,2353年前,秦國就先後滅掉了韓、趙、魏、楚、燕、齊,結束七國爭霸的局面,統一中國,從此有了明確的大中華國家觀念。由於歷史的局限性,國家由一家獨治,傳到不理朝政、荒淫無道、民不聊生的一代,就會有人登高一呼,推翻腐朽的政權,由另一家人登基傳位給其後代。到了現代,其實人類不應再以此種方式打打殺殺,禍及無辜百姓。
新中國成立,毛澤東當了中國領袖,他的後人沒有當領導,傳到胡耀邦,胡耀邦也如此,傳給江澤民,再傳給了胡錦濤、習近平,用國家憲法來選舉領導人。國家領導人由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代表選出,要當國家領導人,必須經過奮鬥,在管治國家過程中做出成績,獲得全國人民代表認可才能擔此重任。中國從此立了法,由共產黨領導,多黨合作的政府管治國家,不再以人民生命為代價,搶奪統治權。為了國家好,大家以服務人民為宗旨,建設強大的國家,保衛國家利益和安全,免受外國侵略和控制。
管治國家由集體領導,集思廣益,最後再由國家主席拍板決定。統一台灣也一定是這樣,依法治國,不肯接受國家憲法,即屬違法,必須依法處置,如煽動他人叛亂或借外力分裂國家,必須下重手治理。猶太人想在中東生存和發展,必須融入中東,成為中東人民的一份子,就像猶太人在美國擔任政治經濟社會各種角色,實際成為美國重要的一份子。美國早已是猶太人的國家,在中東再建一個國家,其實是某大國要控制中東的產物。猶太人想靠靠打殺立國不合理,應該以融入中東,成為中東一份子,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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