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5日 星期三

新聞與創作自由

 


/ 林倫理

全世界報導新聞和創作都是有自由的,但涉及政治安全、誹謗、謠言,全世界都不會有自由。貴為美國總統特朗普,都會被面書、推特等政治對手控制的媒體滅聲。特別對於違反國家憲法和國家安全法的言論絕對不會有自由。別相信你到了法國、英國和美國違反人家國家憲法和國家安全法,人家會給你自由,任你胡作非為。你在美國反對共產黨,造謠誹謗,一定不會有事,你若違反美國憲法,煽動美國人起義,推翻美國政府,燒掉美國旗,你看看人家會怎樣對你。黎智英保鏢在靖國神社搗亂,即被日本扣押。

全世界包括中國內地都有新聞和創作自由,只要不觸犯國家憲法和國家安全法,也不誹謗或製造謠言,煽動暴亂,無人會來管你。香港當然也是這樣,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為何要急急結束,支聯會和教協等要急速散伙,都與觸犯國安法有關,而且都違反了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在香港怎可能有生存空間?那些主犯要負法律刑責是理所當然之事,犯罪不會有自由,與新聞自由或創作自由風馬牛不相及。有記者問,立場新聞董事和主編被捕會不會危害新聞自由,其實答案是清楚的,只要用常識就應當可以自己給出答案。

借新聞自由、創作自由、學術自由之名犯法,無法掩蓋犯罪的事實。不想被送入監牢,就別犯法。報導新聞,報道黎智英、立場新聞主編、董事被捕,怎會沒有自由?香港那一張報紙因報導這個新聞而被查封?他的主編有那一個因而被捕。只要他沒有造謠,沒有煽動反政府言論,誰會去管他?從事文藝創作,成風化人,團結人民,澄清謬誤,溝通世界,聯結中外,怎會沒有自由?新聞或文藝創作,直面社會丑惡現象,激濁揚清,針砭時弊,只要事實準確,分析客觀,誰會有空去干涉你的自由?違法才會有人找上門。

從事新聞或文藝工作,必須樹立正確的歷史觀和文化觀,不做褻瀆祖先、褻瀆國家和人民的事,否則人民不會放過你,必把你繩之以法。因此,違反國安法,不守憲法,侮辱國家和人民,人民一定不會放過你。作為新聞工作者或文藝工作者,沒有基本修養,連違法和違反憲法的行為都分辨不清,還有什麼資格當新聞工作者或作家?星島日報、東方日報、經濟日報、南華早報等都沒有主編或董事被捕,他們日日出報,你們能找出他們有違國安或國家憲法的罪行嗎?如有,作為好市民應報警,防止罪行演變成暴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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