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倫理
香港去年黑暴橫行之時,有不少年青人被利用作暴徒,放火、打砸,無惡不作,直至國安法出台才嚇得出逃,作鳥獸散。這”12瞞徒”是顏色革命作惡多端的份子,被美國中情局利用到盡的人,賺的錢也最多,於是買艇畏罪潛逃,卻逃進內地水域,被公安逮捕,經扣留偵訊後,送法庭受審。這本是中國內部事務,美國駐廣州使館卻糾集幾個盟國使館人員前往支援,還刮不知恥地要中國放掉這”12瞞逃”。這12位被美國中情局收買利用作擾亂香港的人犯了法,畏罪潛逃,非法出入中國國境,受制裁實屬必然,與美何干?
當然,”這12瞞逃”像黎智英一樣都是為美國而戰,是美國搗亂中國香港的”雇佣兵”,但他們的身份是香港的中國人,中國不管誰管?家中出了家賊,不好好管教,難道要任由他們和外人勾結把家當全部砸爛,達到外人的目的嗎?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你美國的家事能讓外國去管嗎?美國中情局收買漢奸、走狗,中國自有法律管治。危害國家安全者,必須受到制裁,難道要讓他們打、砸、燒,殺人放火,勾結國際反華勢力,把自己的國家搞亂,打內戰嗎?管好自己的國家,制裁非法份子,理所當然,不由外人來管。
國家要堅持講尊重,講平等,講原則,講規矩,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作為共同奮鬥的目標。你若為了個人私利,為了響往美國生活,把自己家園砸爛,人民是不會讓你有這種權力的。你聽信外人助你打爛香港,讓你管治香港,做香港太上皇,你是不是腦袋發熱想大了?做漢奸可以得到眼前蠅頭小利,被利用作顏色革命走卒,砸爛自己家園,你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你家人和千萬個家庭。你想想人民能放過你嗎?你若心中不把香港人放在心上,當他們是你往上爬的踏腳石,你借民主自由之名犯罪,你能得逞嗎?
"12瞞逃"罪犯,如今被捕,只是小懲大戒,應該引起廣大被利用的人提高警惕,不要跌入人家給你設的陷阱。人家給你小利,製造一些謠言讓你墮入圈套,不如聽信家長和社會勸告,不要給人煽動去做危害社會的勾當。香港人應當有家國觀念,建設好香港,讓整個社會因你存在而發光發亮。若你被利用作顏色革命暴徒,你不但不能為香港建設民主自由的社會,你還是國家和人民的敵人。你摧毀香港,想攬住香港一起死,人們不會跟你去做傻事,死的只是你自己,叫你犯罪的人只會逃之夭夭。國際反華勢力信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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