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倫理
新冠病毒是人類共同的敵人,抵抗病毒入侵是國民的義務和權利。根據基本法第12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當香港發生不能控制危及安全的緊急狀態,基本法第18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也就是援助香港控制疫情,是中央的天然責任。任何抗拒中央派員到香港抗疫的行為都是犯罪行為,製造謠言,破壞全民檢疫,都是破壞國家安全,不顧人民生死的自私行為,不容於人。全民檢測,建立健康碼,讓健康國民自由流動,是國民利益所在。
基本法除了保障香港居民的政治權利,也保障國家安全,人民幸福。維護香港市民抗疫的權利,不受病毒侵害,國家可以採取必要措施,保障國民的健康。健康碼是健康的香港市民可以自由進出內地的權利,是得到基本法保障的。香港一天百多人確診為陽性,香港政府沒有強有力手段遏制疫情,在此危急時候不請求中央政府幫助,能對得起人民嗎?就是香港政府不去做此事,香港同胞向中央求救,中央也必然會出手相救。基本法的每句話都說得明明白白,亂港者想解釋基本法,亂說一通,實蚍蜉撼樹,不自量力。
基本法規定,基本法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不在亂港份子手上。香港高度自治,只是兩制的特殊安排,給予香港管治者管理香港的自由度,但香港仍由中央直轄,香港主要官員還需由中央任命。涉及全民福祉,國家會一視同仁,全國一盤棋,實施全國性法律,保障人民生命財產不受侵犯。在對抗人類共同敵人事件上,國家有權行使全國性法律,彰顯一國的力量,快速、徹底消滅病毒,讓病毒不能在中國大地上肆虐。健康碼在全國推行,有利國家迅速恢復生產,讓全國人民在安全的情況下進行自由流動。
健康碼有利全民抗疫,因為人人都願意接受檢測,讓健康的人可以進行活動,開展正常業務。人人接受檢測,自然就把受感染者控制住,及早治療,防止病毒散播。國家派遣醫療隊來香港把有效率的檢測方法和經驗傳授給香港人,對香港控制疫情非常有益。香港是一個國際性城市,來往旅客眾多,有廉宜快迅的檢測方法,方便旅客,保護自己,實是不能不學的自救方法。國家伸出援手支援香港,不但合法、合理,也合符人道,對於攬炒香港者當然是重重一擊。國家安全,首先要香港國民安全。小我是大我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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