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0日 星期日

民間應啟動國家安全立法

政府目前比較弱勢,政府內外都有西方反華特務在工作,政府中的有心人有心無力。加上政府有不少公務員有惰性,只要有人反對,就不會有人去做任何事。這就是目前香港政府內部的狀況,踢一腳,做一件,就像梁、游事件,梁振英不主動叫律政司做,所有人都當沒那麼回事,連立法會內部都因循守舊,不把發誓不莊重事件當一回事看待,你叫立法會秩序怎會好呢?立法會中有些議員想把立法會變成反國家的議會,連香港政治制度的頂層設計權都想從中央手上搶過來,這樣的立法會還怎樣去為香港市民服務?

有些反對派議員什麼都不做,只做一件事,就是反中央反人大,其它民生之事都是嘩眾取寵,要政府派錢,不問收入也不問耕耘。這種破壞政治倫理,擾亂社會的行為就是對國家安全最大的威脅。他們是有意不讓香港發展,意圖遏制中國崛起的行動,是有預謀、有組織、有幕後反華勢力支持的陰謀。這些人已淪為不折不扣的漢奸兼走狗。在這種國家安全受到極度侵犯的情況下,要維護國家安全不能依靠漢奸走狗,只有愛國同胞才是最合適的人選。香港回歸都快20年了,香港國家安全法還立不起來,誰之過?

現在不是追究責任之時,是出力維護國家安全之事。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立不好國家安全法,人人都有責任,香港的愛國同胞更是責任重大。國家不是沒有安全法,只是香港要根據基本法第23條自行立法。香港同胞完全可以根據國家現有安全法作為藍本,把被反對派及田少領導的自由黨反掉的舊版本拿出來參考,再加入回歸這二十年來出現的反華和暴力劣行作為依據,修訂出一部完全符合香港現實情況的現代化國家安全法。法例還要賦於政府權力建立相應的執法部門,才能防止有法沒有人執行的無牙老虎現象。

香港有良知的愛國法律工作者及學者很多,大家必須動員他們出來為國家立法。個人的力量很小,但團結和組織起來的力量,可以移山倒海。香港以前任由反華勢力在香港胡搞,沉默不語,以為退一步海闊天空。反華勢力把忍讓當軟弱,把香港演變成鄧小平最反對的反華反共基地。若要香港好,不讓反華勢力把香港搞到烏煙瘴氣,香港必須由民間啟動立法,然後把安全法提交給政府修改,交立法會通過。這是最有效的做法,也可在修法時讓社會各團體及學校學生參加討論,實行全民修法,達到教育人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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