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4日 星期一

拼搏

拼搏這兩個字在運動健將的口頭中經常聽到。他們愛說人生難得幾會搏,因為生命苦短,青春轉瞬即逝,不趁青春大好時光出成績,錯過黃金時期,他們的艱苦鍜練都將付諸流水。特別要在大賽、全運會、奧運會出成績,非有拼搏精神不可。錯過了就要等一年,奧運會一錯過就要等四年。四年足以讓一個運動員錯過一生的巔峰期。拼搏就要有爭勝而不屈的奮鬥精神,爭取在人生的最好時期成功。

人不能無時無刻地拼搏,而要有節奏地生活、鍜練,做好拼搏的準備,時機一到就要拿出勇氣,顯露最好的一面,贏取成功。在關鍵時刻敢於拼搏,鎮定自如勇往直前,靠的是千錘百煉的過硬功夫。拼搏不是豪賭,更不是靠運程,靠的是平日的磨練和臨場的發揮。付出多少就會有多大成就,拼搏就是不論輸贏,拿出自己最好的一面示人。有人說愛拼才會贏,其實在鼓勵人做事要有拼搏精神。

世事難有一帆風順,大部份時間都要在艱難中前進。遇到的困難越大,受到的磨煉就越深沉。要成大事業,必須經受磨難,百折而不撓,愈挫愈勇,就是拼搏之精神。特區政府施政,受反華者百般刁難,千般阻撓,萬般謾罵,目的都為了挫人勇氣,達到挫敗中華民族振興的力量。在這種時候,中華民族就到了拼搏之時,贏取自己奮起的實貴時刻。不拿出拼勁,克服障礙,香港就難以贏得發展。

香港正處風頭浪尖之上,英美日聯成一氣在香港支援和指揮反華戰役,作為中華民族子孫,我們只能迎難而上,拿出拼搏精神,為中華民族復與的目標而戰。西方民主對人民民主,無節制的自由對尊重人的自由,是反華與振興中華的分野。人民民主要有協商制度,尊重人的自由要有講禮貌的品德修養。西方在中東搞打打殺殺的民主和自由,實在不是東西。民主協商制度,才是值得拼搏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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