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有自由,說就要受到約束。說得不準確,人家可以告你誹謗,因此說就沒有自由。做就更沒有自由,法律規定你不能去霸佔,你做了,你就犯法。那怕你有三寸不爛之舌,法律不允許的事你做了,被人繩之以法,也就與人無尤。想有自由,說不會有自由,做更不會有自由,必須考慮到社會的影響和後果。自由是理想,不是實際的東西。不自由無寧死,要有勇氣,香港反對派能有幾個真想去死?
反對派想人家去死,多過想自己去死。因此想想倒沒有什麼大害,但對自己也不會有益。多想只會想闖個心,想害人最終卻要害了自己。人要自由,必須有一個不去妨礙人家自由的前提,否則就要受到社會的譴責和制裁。自由是有限度的,危害他人權益,侵犯他人自由,要絕對的自由,在這個世界不被認可,必遭到強烈的反擊。敘利亞與反對派在對殺,美國與俄國在搏奕,都與利益受侵有關。
人類社會有遊戲規則,人人必須遵紀守法,不守法,自有人去執法。美俄都要執法,看誰更強,更利害。所以自由要有實力支撐,否則有勢之惡人就可踐踏人家的自由。社會必須有法律和警隊去維護社會法紀,才能確保社會大眾的自由獲得保護。世界不會有絕對的自由,自由要受制約。自由不去侵犯他人利益,人就有真正的自由。自由是理想,要約束自己,不侵犯他人,人人就可享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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