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倫理
真理越辯越明,辯論是為了尋求真理,但對於有預設立場的人必會捍衛自己的立場,會找各種理由為自己辯解,不接受對方意見,要把對方駁倒,甚至偷換概念,製造謊言。辯論至此,意義不大,但對於旁觀者會產生啟發和思考,不過對於立場相同的人有些人會各走極端,也有人幡然悟出道理,走回正路。不過走回正路並不簡單,有時需要很長時間慢慢體會。對於固執的人,說理是行不通的,因此社會需要法律,把大多數人的共識用法律定好規矩,人人遵守,社會才能有秩序地運行。維護法律是政府的重要職責。
無法無天,無視法律,社會無法有序運行。每個人都站在自己立場,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沒有標準或法規,社會就變成叢林,弱肉強食,社會大亂。家庭小事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涉及政治、國家安全,沒有法律,是要死人的,不能不立法。政治團體是由有不同立場的人組成,地產高有地產商的立場,工人有工人的立場,國家必須有人民代表組成代表大會立法,法律的改變或修訂,必須由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共同遵守。人的行為有自由,但若觸犯法律,就沒有自由了。因此自由是有界限的,不能任意妄為。
民主也是有規矩的,不是你要作主就作主,要少數服從多數。所有國家都有民主制度,那怕你是王國都有一定的民主。各國的民主不盡相同,實施的方法不一樣,各有優劣,只要對治理國家有利、有效,就可採用。到底是資本主義民主好還是社會主義民主好,就得看執政的是什麼人。美國醫療這麼先進,新冠病卻死了70多萬人,就是民主自由的失敗。中國主政者執法有道,民主自由運用有序,不但抗疫成功,還維持了經濟有效運行,既保護了人民健康,也維護了人民的利益。民主自由運用得宜,治理就有效。
治國理政不能沒有法,無法無天,沒有國家觀念,沒有集體意識,一切以個人利益和個人喜惡為依歸,任意妄為,這不是民主,是獨裁,是任性,不是自由。任意妄為、任性都不是民主自由的真諦,是自私自利,不顧他人感受的霸道行為,有違社會倫理,甚至違法亂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法律千條萬條,國家安全是第一條,香港特區政府必須認真執行。新一屆議員必須關注、督促和支持政府執行國安法,維護社會穩定繁榮。對破壞法律者再講道理已無意義,執法是唯一途徑。執法也是教育市民最有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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