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成立於港英年代,秉持港英舊觀念,不越舊法律雷池半步,不與時俱進,變成一個阻礙時代前進的怪物。香港在二十年前已回歸中國,基本法已成香港法律是否合法的主要依據,死抱舊法,不能適應時代進步,就必遭社會淘汰。香港實行普通法,內地實行大陸法,但無論實行什麼法,必須不能與國家憲法相矛盾。基本法來源於國家憲法,一國之內因一國兩制的安排,做法可以不一樣,但怎樣做都不能超越一國的大原則,必須服從一國的實際情況。大律師公會抗拒一國安排,是不識時務的表現。
香港高鐵總站一地兩檢的安排,既照顧一國兩制的現實,又為旅客出行方便的需要,是時代進步必要的安排。大律師公會,反對一地兩檢,要高鐵旅客從香港出發,到了深圳下車去從新入關是沒有道理的。港英年代,管治權在英國人手上,這樣安排或可以理解,但時代不同了,香港已回歸祖國,一地兩檢,讓香港人及旅客更方便一點,有什麼不好?內地邊檢在香港工作,執行與深圳同樣的任務,不侵犯香港海關和警方的權力,大律師公會死抱港英年代的做法,是不識時務、不懂大體的落伍表現,不知時世已變。
大律師公會會員不是人人都這麼落後,大概有一半多一點的人食古不化,但只要有一半人不願進步,其餘的人就要被綑綁在落後的戰車上。大律師公會並不是一個平等的組織,可以說是欽點的機構,由一小撮人執掌大權,他們的決定就是聖旨,其他會員只能跟從。同時,大律師公是是一個利益集團,你不埋堆,就難有搵食的機會。法律界已由一班頑固的利益集團所控制,不打破利益藩籬就難以打破這個團體的反華立場。大律師公會的外籍主席和港大反華法律系主持陳文敏,就是當今主宰香港大律師公會的頭頭。
香港的法律界必須進行改革,甚至來個革命。這些人死抱十八世紀假髲不放,以假亂真,阻礙時代前進,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這種組織和社團能有什麼前途?香港是中國的一份子,依法治港,是著眼於實現中華民族復興大業,不能讓這班反華大律師興風作浪,用古舊的殖民地法來阻住地球轉。香港必須堅持以基本法治港,政府必須依法執政,實現科學立法,堅持立法為民,嚴格執法,維護一國兩制的基本法,給香港帶來繁榮和進步。一切阻撓香港進步的組織都必須靠邊站,子孫萬代的幸福要靠社會的進步。
http://nationyouth.blogspot.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