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林倫理
李嘉誠基金會對汕頭大學的支持,是一個長期而且有承諾性的投入。從2007年開始,基金會與廣東省委、省政府建立了周期性支持的合作模式,提供每年數以億計的資金,還與政府形成配套機制,確保學校的正常運營和持續發展。這種民間資源 + 政府支持的結合,為汕大創造了相對穩定的發展環境。值得肯定的是,基金會並沒有停留在單純的經費支持,而是隨著時代需求不斷升級,從本科生學費全額獎勵計劃到優秀新生獎學金計劃,不僅保障了學生的基本學習權益,更進一步激勵優秀人才,形成良性競爭和人才培養的正向循環。將李家誠「不再支持汕大」視為謠言是合理的。
在市場經濟中,商人以經營理念、手法和策略追求利潤,這本身是合法且合理的行為。只要不觸犯法律,商業活動就具備其可行性與正當性。商人並非完人,也不必被妖魔化,他們是在商言商的角色中,憑藉智慧與努力創造財富。社會制度為他們提供了舞台,而他們的成功也反過來推動了經濟的繁榮。理解這一點,有助於社會以更客觀的態度看待商業行為,而不是將「致富」與「不義」劃上等號。然而,商業成功並不意味著社會責任可以被忽略。真正值得尊重的,是那些在賺錢之餘,願意自覺自願地回饋社會的人。他們的捐獻不是法律強制,而是出於良知與擔當。
教育、醫療、公益等領域的投入,能夠改善民生、培養人才、促進公平,這些善舉理應獲得社會的重視與肯定。相較於只知守財、不願利人的人,那些願意分享成果、造福大眾的富人,無疑更能彰顯財富的社會意義。社會不應因為有人致富而產生仇視。財富本身並非原罪,關鍵在於如何使用。若富人能將資源用於公益與國家建設,他們的存在便是社會的福祉。仇富只會製造分裂,阻礙合作,甚至削弱社會的凝聚力。相反,若能以理性和善意看待富人,鼓勵他們承擔更多社會責任,就能形成一種良性互動:商業推動經濟,公益促進公平,二者相輔相成,共同促進社會進步。
我們期待富人及其後代能繼承並發揚善舉,把財富用在更廣闊的公益事業上,為社會、為國家、為人類文明的進步多作謀劃與思考。這不僅能讓他們的生活更精彩、更有意義,也能讓富而有責成為跨世代的精神象徵。共同富裕的社會需要每一份力量,商人以智慧創造財富,富人以胸懷回饋社會,普通人以勤勞貢獻自身,人人為我,我為人人,才能真正建構一個公平、和諧、持續發展的未來。香港就具備了這種人格成長的社會條件。在國家十五五期間,香港也在制定五年計劃,我盼望香港市民同心同德,共同為可持續發展、共同富裕社會的建設齊心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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